释放民营企业新活力
明文彪
日前,在全国工商联发布的2024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我省106家企业上榜,连续26年位居全国首位,特别是研发投入、发明专利入围数量同时实现大满贯,彰显了我省民营经济的韧性与活力。笔者认为,要想进一步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敢于直面问题,可以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解决问题,进一步释放民营企业新活力。
第一是促进公平竞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稿)》10月10日起在司法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民营经济促进法有望进一步优化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给予民营企业在竞争性领域大放异彩的空间,这是提振民营经济信心的必由之路。
第二是推进代际传承。市场的活力来自企业,决定企业航向的是企业家,特别是创始人。改革开放后我省成长起来的民营企业家大多处于50至70岁的年龄段,企业家的二代大多经历过良好教育。但两代人在经营方式、性情秉好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接力需要经历一段时间的陪伴期和磨合期。应加快推动民营企业现代化治理转型,同时,应大力实施新生代企业家现代化能力提升和“双传承”计划,推动浙商企业新老交接、薪火相传。
第三是改善营商环境。浙江民营经济起步于“放水养鱼”,今天全球分工格局发生变化,我省民企向新质生产力求变,需要相适应的生产关系与之配套。一方面要以提升全要素生产率为目标,将更多的土地、项目、资金向民营经济倾斜。另一方面,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从手续、费用端“硬环境”建设转为更加注重质量、公平、权利和满意度等“软环境”建设,更加关注企业主体的真实感受度。
民营稳,则浙江兴。浙江民营企业已经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必须以法治约束换取市场活力,以改革深化换取市场动能,以现代治理换取市场效率,真正把“两个毫不动摇”落到实处,才能将浙江的民营经济推向更远更大的世界。
(作者为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新经济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