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率先出台
省级层面的生态补偿办法
为了保护和涵养钱塘江水源,从2005年1月开始,开化县里秧田村的7000多亩山林被列入省级生态公益林的林地。按规定,今后只要他们不再砍伐,保护好这片山林,每年每亩就可以得到8元钱的货币补偿。自然资源的利用、生态成果的享用不再是“免费的午餐”,欠发达地区在承担更多保护生态责任时也能得到“收益”,这就是我省启动实施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当年,我省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若干意见》,把这种制度推而广之,涵盖所有生态环境建设领域,这是全国第一个省级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文件。
上图:“钱江源头第一村”里秧田村旧景。通讯员 丰智慧 摄 下图:如今的钱江源园区。钱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