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全国首个
“河长制”任命文件
2003年,长兴发布全国第一个“河长制”任命文件,逐步建起三级“河长制”体系,实现了河湖管理从“没人管”到“专人管”、从“管不住”到“管得好”的转变。2016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决定在全国全面推行河长制。2017年7月28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浙江省河长制规定》,这是全国首个专门规范河长制内容的地方性法规,明确了我省五级河长职责,并鼓励全社会开展水域巡查的协查工作。
上图:2017年,绍兴市上虞区东关街道担山村村级河长姚宝忠在管辖的河段上打捞落叶等垃圾,他每天还会将巡河情况记录在手机上,实时上报。新华社发 下图:如今,河长巡河也用上了高科技。图为在湖州市德清县康乾街道金鹅山村牛尾巴港河道,村级河长在操作5G智能无人船巡河,实时监测水质,使河道长效管理更精细、更智慧。拍友 谢尚国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