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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版:观点

反对校园霸凌应理直气壮

  9月3日,有网友发帖称,广东普宁一中学出具的反对校园欺凌承诺书上,有“若出现校园欺凌事件,坚决不拍照、不录视频”的内容。9月4日,普宁市教育局回应媒体称,情况属实,已责令学校收回承诺书并整改。

  学校要求学生、家长签订反对校园欺凌承诺书,初衷是为了预防和减少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然而,“不拍照、不录视频”的要求,显然与这一初衷背道而驰。正如网友所言:“这意思是被霸凌了还不能保留证据吗?”

  当前,校园霸凌事件普遍存在发现难、取证难、认定难问题。通过视频或图片保留证据,是发现校园霸凌的有效渠道,也是被霸凌者获得证据和救助的有效通道。从近年来发生的多起校园霸凌事件中也可发现,不少是通过相关视频和图片,引起舆论关注和重视并得到解决的。要求出现校园霸凌时不拍照、不录视频,等于是堵住了这条通道。

  学校强迫学生作出如此“承诺”,这种让人费解的逆向操作,难免给人造成“害怕霸凌事件外泄影响学校声誉”的猜想。公众由此担心,发生霸凌时学校有没有意愿和能力,及时、公正地处理好相关事件,也是可以理解的。

  揆诸现实,确实存在部分学校在面对校园霸凌问题时,抱持着“家丑不可外扬”的心态,习惯于藏着掖着,以“内部消化”的方式解决问题。然而,这种方式只会助长霸凌者的嚣张气焰,对被霸凌者造成“二次伤害”。

  校园霸凌绝不是“家丑”,而是一个严肃的社会问题,需要全社会高度重视。

  在电影《第二十条》中,有老师描述校园霸凌时说:“被霸凌的孩子不愿意承认,看见的孩子不敢站出来指认。”不当受害者,不做冷眼旁观者,这既是对学生的要求,更是对学校的要求。作为防治校园欺凌的“第一责任人”,学校的态度、反应、措施具有直接而又鲜明的导向意义。面对校园霸凌,学校首先应该做的是直面问题,果断介入,而非遮遮掩掩,这既是学校该负起的责任,也是在教导学生如何面对霸凌。学校当给予学生更多的支持,鼓励他们勇敢地站出来对校园霸凌说“不”,并在发现霸凌苗头时及时处理,确保他们能得到及时帮助。

  今年5月,教育部印发通知,对各地开展的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专项行动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其中,无论是要求学校公布欺凌防治电话、邮箱和法治副校长、分管安全工作校领导电话,对来电反映情况落实首问负责制度,还是要求在楼道、天台、储物间等隐蔽场所,做到视频监控全覆盖,都是希望学校发挥关键角色的作用,紧盯“隐秘的角落”,让校园霸凌暴露在阳光之下。

  反对校园霸凌,就当光明正大、理直气壮。只有全社会转变观念,勇敢直面,齐心协力啃下这块“硬骨头”,才能形成强大合力,守护校园安宁。


浙江日报 观点 00007 反对校园霸凌应理直气壮 2024-09-06 27077928 2 2024年09月06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