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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版:观点

以礼物相待不如以礼相待

  教师节临近,有这样两则消息,或许可以对照着来看:一则是重庆一位幼儿园前园长因在教师节前夕“收受”学生一盒价值6.16元的巧克力,被幼儿园以违反教育部相关规定为由开除,这事儿最后还闹上了法庭,尽管前园长最后胜诉了,但学生的礼物成了违规的证物,让人唏嘘。另一则是9月2日晚,“幼儿园组织新生家长宣誓:不当熊父母,从我做起”的视频在网上引发关注,几十位幼儿家长右手放在胸口,神情庄重、声音洪亮、整齐划一,集体宣誓:“绝不在群里让老师喂水、换衣服;孩子玩耍磕碰了绝不生气……”园方看上去十分强势。

  对这两则新闻每个人有不同的理解,褒贬不一。笔者倒是从中看出了教育问题中的一个典型错位:即家长和学生常常想通过给老师送礼物(无论多寡)表达心意,而老师更想获得的其实是信任和尊重。

  每年到了教师节前夕,给老师送礼的话题都会“贡献”一两个热搜。虽然2014年教育部就出台了《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对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旗帜鲜明地予以反对和严查。但是一些家长到了节日,总是会起心动念:是不是得给老师送点礼?于是一些网络平台的问答区经常能看到,一群明明不想送礼又觉得不送礼不好的家长,在忧心忡忡地问网友,到底要不要送礼,老师到底喜欢什么礼物。礼仪之邦的人情世故,夹杂着教育竞争下的现实焦虑,着实煎熬着一些家长的心。

  这些问答帖子里,不乏教师现身说法:啥也不要,就要家长对老师工作的支持配合。有人信,有人还是不信。幼儿园让家长宣誓这个事,虽然把家校交流的严肃问题“玩梗化”了,不应该提倡,但从中也可以看出老师和学校的心声,他们确实比较渴望家长理解,不喜欢家长对教学过程和细节的过度干涉和过分计较。当然,老师应该关心关怀每个孩子,但在教学任务本就繁重的前提下,要求老师给予自己孩子特殊待遇,就不应该了。同理,在小学、中学各个阶段,配合教学工作开展,不找事、有分寸、能沟通,这样的家长通常也更受老师欢迎。无论是出于对孩子教育的通透,还是出于为人处世的同理心,这种以礼相待,都比过节时以礼物相待,更有分量。

  著名史学大师钱穆先生说“礼是中国文化之心”,而“礼”的含义是丰富多义的。相比之下,以礼物相待是对师生关系较浅层的理解。对教师人格的礼遇,应该体现在家长以信任为基础的放心交付,以尊重为基础的礼貌交往,以平等为基础的通力合作。这个答案一直都很明确,无需家长反复求证、反复试探。当然,关系都是双向的,提高师风师德以配得上整个社会的尊敬爱戴,是为人师表的基本底线。《礼记》说:“礼也者,理也。”这里的礼指的就是按照道德理性的要求制定的社会生活规范。遵守规范,各行其是,才能为师生关系“减负”,为教育提质赋能。


浙江日报 观点 00007 以礼物相待不如以礼相待 2024-09-04 27074135 2 2024年09月04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