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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版:观点

“评价标准”倒逼商家诚信经营

  胡建兵

  近日,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制定的深圳地方标准《商品交易市场商户诚信经营评价规范》获批发布,将于9月1日起实施。作为国内首个商品交易市场商户诚信经营评价地方标准,它填补了商品交易市场信用监管标准体系建设的空白,对提升政府监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各种新经济、新业态的快速发展,经营主体及利益诉求越来越多元化、复杂化,仅靠政府监管很难实现商品交易市场的有效治理。在市场上,假冒伪劣商品、“鬼秤”、商业欺诈等让人防不胜防,人们希望有关部门能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商家诚信缺失的问题。

  不可否认,随着各地打击力度的加大,假冒伪劣商品、有毒有害食品、商业欺诈等行为有所减少,但这种现象还没有完全消除。以前市民进商场购物,很难搞清楚哪个店家诚信度好,哪个厂家的信誉度高。因此,以标准化方式对商品交易市场治理和监管进行规范,显得尤为迫切。

  深圳制定的“商户诚信经营评价”地方标准,依据我国现行的商品交易市场法律法规、管理条例和政策要求,主要在主体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投诉举报处理等方面设立评价指标,形成主体自治、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有机结合,通过引导经营主体建立诚信经营合规体系,强化经营主体的主体责任,督促经营主体主动遵守法律法规、履行守法诚信义务,从源头上解决商品交易市场治理问题。同时,还对商户的诚信经营评价按分值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并明确评价方法和异议处理机制,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商户诚信经营提供了科学依据。

  有了“商户诚信经营评价”地方标准,商户如果不守诚信,评价分值低,将被列入C、D等级。由于诚信等级较低,消费者担心上当受骗,会避之不及,从而促使商家由“要我诚信”向“我要诚信”转变,以免给自己的经营带来“坍塌”效应。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诚信既属于传统道德的范畴,又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则。深圳出台“商户诚信经营评价”地方标准,实现了由部门监管向社会共治的转变。有了这样的平台,民众参与对商家监督的积极性高了,发现问题也会及时举报,以公开透明的方式倒逼商家和企业诚信守法经营,让消费者放心大胆地去商店购物,去企业进行交易。


浙江日报 观点 00007 “评价标准”倒逼商家诚信经营 2024-08-16 27045493 2 2024年08月16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