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机构调整优化,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莲都支行已将全部债权债务及担保权利,以及由此派生或与此有关的其他法定或约定的附属权利、权益等一并转移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承接并管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有权行使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莲都支行原作为债权人、担保权人的各项权利,并承担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莲都支行原作为债务人的各项义务。
特此公告。
公 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莲都支行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