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公告
浙科技术开发总公司经发起人中国科学院、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决议解散并依法进行清算,请债权人自收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逾期不申报的,自行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公司地址:杭州市黄姑山路9号浙江天科大厦五楼
联系人:吴女士0571-89986574 边律师15724950961
浙科技术开发总公司
2024年7月5日
浙科技术开发总公司经发起人中国科学院、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决议解散并依法进行清算,请债权人自收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逾期不申报的,自行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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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科技术开发总公司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