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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服务“一地签约 全省共享”

  “我在老家云和县石塘镇签约了家庭医生,现在到金华的一个卫生室就诊,也能同等享受签约待遇了。”近日,云和市民刘先生激动地说。

  刘先生所享受的待遇得益于近日丽水市医疗保障局、丽水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落实“一地签约、全省共享”医疗保障待遇的通知》。该政策打破了地域限制,为参保群众在省域范围内就医提供更便捷、更高效的医疗保障服务。

  “以往家庭医生签约政策的局限性较大,参保人签约后只能在当地签约机构享受门诊20%的报销比例,现在通过‘全省医保参保人员一地签约、全省共享基层门诊签约报销比例’省民生实事,县内参保人可在全省基层医疗机构普通门诊享受同等待遇。”云和县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创新举措的推出,提升了医保公共服务的便捷性和可及性,也让医保更加便民利民惠民。

  据悉,全县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在县内任一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办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后,在省内基层医疗机构包括纳入就医地基层医疗机构范围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等门诊就医,均按其参保地政策享受家庭医生签约医保报销比例,职工医保基层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发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家庭医生签约医保报销比例为70%,居民医保为60%,不设转外自理费用。

  “后续,我们将继续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缩小参保群众在基层医疗机构就医地域差异,切实解决参保群众流动居住、流动就业的就医保障问题。”云和县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林静 毛昌敏)


浙江日报 专刊 00015 医保服务“一地签约 全省共享” 2024-06-24 浙江日报2024-06-2400005 2 2024年06月24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