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
就医保工作举行联组审议
我省加快建设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医保制度体系日趋完善
记者 蒋欣如
本报杭州5月30日讯 (记者 蒋欣如) 30日上午,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就省政府关于医疗保障工作情况开展联组审议。这也是本届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开展联组会议审议。
人大常委会会议,是人大依法履职的主要方式,主要形式包括全体会议、小组会议和联组会议。联组会议,是指在小组会议后,以联组方式进行审议的会议,主要针对重要议题进行进一步集中审议,有利于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发表意见、深入展开讨论。
为摸清全省医保工作底数,今年初,省人大常委会部署医疗保障专项监督,围绕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基金运行、待遇落实、经办服务、监督管理等各个环节,以省市县三级联动的方式开展全省调研。
29日,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医疗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我省持续推进基本医保扩面提质。全省强化“共富型”医保政策供给,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和基层医保待遇水平。同时,适度提高老年人和儿童“一老一小”医疗保障待遇,率先将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范围,率先实施城乡居民门诊慢病和居家医疗保障等制度,综合医疗保障水平持续提升。此外,我省还出台罕见病用药保障机制,率先将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支付,每年减轻群众负担11亿元。
联组会议上,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作医疗保障工作总体情况的审议发言,省人大常委会赴6个设区市调研组作审议发言。委员们客观评价医保基本情况及主要成效,提出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给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审议指出,我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快建设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日趋完善,医疗保障改革持续深化,医疗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医疗保障服务不断优化,医保基金监管扎实推进。
对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医保改革要求,《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规定和广大群众期盼诉求,联组审议提出,要持续促进医保体系建设、持续推进“三医”协同发展、持续优化便民惠民举措、持续提升监管综合能力等建议。
省人大常委会将汇总委员们审议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交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办理。11月底前,省政府将向省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