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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限期拆除 加强监管

  本报讯 (见习记者 王啸) “以前这里石料装卸的灰尘和噪音很大,现在违建厂房基本拆掉了,路过这里的心情都变好了。”5月21日下午,家住缙云县潮源石料厂附近的岱石村村民蒋孟烈看着眼前正在拆除的违建厂房对记者说。

  5月9日,缙云县收到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投诉信访件,反映“丽水市缙云县东方镇岱石村黄家弄里岩堂的缙云县潮源石料厂存在粉尘、噪声问题,没有环保手续”。接到信访件后,丽水市委、市政府,缙云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丽水市、缙云县相关领导第一时间带队赶赴现场,核查研判,制定整改方案。

  经核查,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属实。缙云县潮源石料厂在停产后将厂区借给附近村民、企业用于堆放砂石等材料,共计约4万吨。厂房外的砂石料露天堆放,没有采取有效覆盖等防护措施;厂房内的挖机、叉车和运输车辆等作业时也会产生扬尘和噪声。该厂未办理用地审批、环评审批等手续。

  5月21日下午,记者在现场看到,整改工作已取得显著成效,整个堆场场地已基本平整。“针对砂石料扬尘、噪声问题,我们责令企业立即整改。”缙云县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副队长樊斌说,十多天来,厂房内外共清运渣土、设备等1000余车次,砂石料和成品砂石已全部清运完毕。

  针对厂房用地审批问题,缙云督促企业在7月11日前依法完成违建厂房拆除、清理工作。记者在现场看到,该项工作已提前开展,目前厂房拆除已完成三分之二。

  现场核查中,相关部门还发现该厂违法占用林地堆放砂石的违法行为。“我们已经恢复600平方米林地的种植条件,种上了梧桐等林木百余棵。”缙云县林业局总工程师洪树杰说。缙云县委、县政府表示,接下来将对违法占地行为进一步调查取证、依法查处。同时,举一反三加强堆场等重点领域监管,高标准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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