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浙江省转办第十三批群众信访举报件132件
我省公开第四批信访件边督边改情况
记者 胡静漪
本报讯 (记者 胡静漪) 5月20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浙江省移交第十三批群众信访举报件132件,其中来电举报62件,来信举报70件。
从信访举报件生态环境问题类型来看,涉及水25件、大气43件、土壤16件、生态13件、噪声23件、海洋2件、其他污染10件。从区域分布上看,杭州52件、宁波13件、温州8件、湖州3件、嘉兴7件、绍兴15件、金华15件、衢州7件、台州7件、丽水6件。截至当日,浙江省已累计收到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举报件1324件,所有举报件均已及时转交相关地市处理。
截至2024年5月20日,对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浙江省移交的第四批群众信访举报件93件,各责任单位均按要求上报调查处理情况。
根据工作安排,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进驻期间(2024年5月7日—6月7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571-87666616,专门邮政信箱:浙江省杭州市A292邮政专用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方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