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12个严禁”,优化教育生态
熊丙奇
教育部5月14日发布通知,将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针对基础教育,从安全底线失守、日常管理失序、师德师风失范等三个方面进行重点规范整治,并详细列出12项基础教育规范管理负面清单(“12个严禁”),包括以各种方式挤占学生“课间十分钟”休息、教师漠视纵容学生欺凌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等。
这“12个严禁”,指向的都是我国基础教育的“老大难”问题。可以说,落实“12个严禁”的过程,也是治理教育“老大难”问题的过程,因此,既要进行集中重点整治,更要建立长效机制,通过厉行依法办学,清理学校的违规办学行为,遏制基础教育的功利化、短视化倾向。
如学校违反国家课程方案规定,随意调整、增减课程,挤占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综合实践活动课时,违反国家有关学生睡眠时间的规定安排学生作息,或以各种方式挤占学生“课间十分钟”休息时间等行为,曾被不少人认为,这是由我国教育评价体系所导致——由于中高考关注学生的分数、名次,所以学校也就围绕中高考办学,把学科分为主科、副科,让学生加班加点学习。
但是,解决这些问题是不是只有改革教育评价体系“华山一条路”呢?需要厘清的是,教育评价体系单一和学校违规办学并不是一回事。我国要改革教育评价体系,更要抓依法治教、规范办学。学校开齐开足义务教育课程,保障学生“课间十分钟”休息时间,这是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要求。如果不开齐开足义务教育课程、挤占学生的休息时间,就是违规违法办学行为,是没有任何理由可以容忍的。要让学校重视所有课程教学,不可能把这些课程都纳入中高考,而必须强化规范办学,给学生完整的教育过程。
现实中之所以存在违规违法办学行为,是因为有的负责监督学校依法办学的地方教育主管部门,也存在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功利化教育政绩观,不但对学校的违规办学行为视而不见,还不履行应该履行的教育投入责任,保障美育、劳动教育、体育等的投入。此外,很多时候社会舆论也单纯以升学率高低来衡量学校办学质量,纵然学校有违规招生、办学行为,只要升学率高,也不影响学校的招生和在当地的办学地位。
因此,要落实“12个严禁”,必须强调依法办学。这就要求各地教育主管部门扭转升学政绩观,把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作为办好教育的首要职责。当前,我国一些地方的教育督导部门,对当地的违规办学行为查得并不严,而且担心曝光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会影响当地教育声誉,以致纵容学校违规办学行为。毋庸讳言,不少校园欺凌、教师师德问题,是家长发帖、媒体曝光后才引起重视,进而得到调查处理的。
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高质量基础教育体系是前提,规范办学是基础,遏制功利化、短视化是关键。教育部将今年确定为“规范管理年”,表明对学校办学存在的不规范行为高度重视,地方教育主管部门不能再漠视、纵容学校违规办学。此次集中规范治理,就明确要求对于漠视学校违规行为、敷衍塞责、处置不力的教育行政部门,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督办问责,并建立监督曝光机制。
事实上,推进规范办学,也是在进一步推进破除唯分数、唯升学率的教育评价体系改革,进一步明确地方教育主管部门不能只顾抓升学率,而忽视教育生态。要通过进一步清理整治基础教育领域存在的违法违规、违背教育规律和教育功利化短视化行为,优化我国基础教育生态,呵护每个孩子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