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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拥有对广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凯达实业有限公司的不良债权及其从权利。截至2024年3月31日,广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债权本金余额108260224.18元,暂计至2024年3月31日的利息余额为93127801.36元,判决应支付的律师费18000元,另有代垫费用5000元。该债权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由保证人温州市中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温州市东南集团有限公司、广泰建设集团温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泰顺县九廊谷实业有限公司、温州市金博贸易有限公司、曾仁佩、曾仁林、刘小丽分别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4年3月31日,温州市凯达实业有限公司债权本金余额16699939.80元,暂计至2024年3月31日的利息余额为17532014.16元。该债权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抵押担保,由张伟、郑洁名下坐落于浙江省泰顺顺溪嘉园小区商业二幢101号、201号、301号、401号、501号房产提供最高额2902万元抵押担保,房产建筑面积3162.5平方米,为商业用房,土地使用权面积638.52平方米,为国有出让批发零售用地,并由保证人张伟、郑洁分别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债权本金、利息等数据为我公司内部数据,实际金额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或管理人确认的金额为准。

  我分公司拟对上述债权进行组包或单户处置,处置方式为公开竞价等,现予以公告。

  交易条件为:要求买受人信誉好,具备足额支付款项的能力,并可承担购买债权交易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止,如有购买意向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公告期内同时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毛女士、孙女士

  联系电话:0571-87832181、87837988     传真:0571-87689535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林女士 0571-87836756

  联系地址:杭州市开元路19-1、19-2号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24年5月14日


浙江日报 专版 00011 2024-05-14 浙江日报2024-05-1400018;浙江日报2024-05-1400021;浙江日报2024-05-1400026 2 2024年05月14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