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试鸣防灾警报的公告
为进一步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人民防空意识,确保人防警报处于良好使用状态,提高广大民众防灾知识技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浙江省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经省政府同意,省国防动员办公室定于2024年5月12日(星期日)上午组织全省防灾警报试鸣,试鸣时间和音响信号类型如下:
10∶00-10∶03,试鸣防灾警报信号
10∶10-10∶14,试鸣防灾解除警报信号
音响警报试鸣期间,全省广大民众的生产、生活及一切社会活动照常进行。
浙江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