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
宁波试点放心消费“红黄榜”
记者 李华 通讯员 严倩倩 蒋汝婷
本报讯 (记者 李华 通讯员 严倩倩 蒋汝婷) 近日,宁波市市场监管局以宁海县为试点,探索推出重点行业放心消费“红黄榜”公示制度,首期将4家网店列入榜单向社会公开发布,通过充分发挥正面引领、反面警示和舆论监督作用,“激励+倒逼”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推动消费纠纷源头化解。
首期“红黄榜”公示聚焦消费投诉高发的网购领域,包括“红榜”“黄榜”单位各2家。其中,宁波吉德电器有限公司、宁波峰亚电器有限公司因管理规范、制度完善、售后健全、消费纠纷源头在线解决率高、消费者好评率高进入“红榜”;宁海县爱跃食品商行、宁海县贤峰电子商务商行因多次反复被消费者投诉、涉嫌发布违法广告、无法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或者经营住所取得联系等原因,被列入“黄榜”。目前,执法人员已对“黄榜”单位立案调查,并抄告网购平台。
为确保“红黄榜”单位选取客观公正,市场监管部门制定“红黄榜”评价细则,涵盖通用标准、业务标准、加分情形、否决事项等4大类,涉及证照明示、承诺公示等16个项目。通过综合经营者在全国12315平台投诉举报情况,及生产、销售、售后等环节管理情况,开展量化赋分。对排名靠前、管理规范、服务到位、质量可控、售后完善的单位以“红榜”形式予以点赞。
同时,结合“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将“有维权站点”“有先行赔付”“有便民服务举措”等3个项目作为附加分项,将“投诉销量比在本行业排名靠前”“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近两年内受到与消费相关严重行政处罚”等5个项目作为否决项,否决1项以上无法列入“红榜”,否决2项以上将被列入“黄榜”。
“我们期望通过‘红黄榜’公示,进一步引导经营者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更好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宁波市市场监管局消保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根据试点情况,适时在更大区域、更多行业推广放心消费“红黄榜”公示制度,切实提升消费环境透明度、经营者诚信度、消费者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