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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版:理论周刊

以人民为中心推进平安浙江建设

  平安是广大人民群众最朴素、最基本的美好生活向往,人民是建设平安浙江的受惠者,也是建设平安浙江的主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核心理念,既是建设平安浙江的价值论,又是做好平安工作的方法论。20年来,历届浙江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平安建设为了人民、平安建设依靠人民、平安成效由人民评判,不断通过加强和改善民生来促民安,发动群众来建平安,群众评价来检验平安,把平安浙江建立在扎实的群众基础之上,推动我省人民群众的社会安全感始终走在全国前列。

  平安浙江为了人民

  20年来,浙江始终坚持人民需求导向,以民生促民安,以平安促和谐,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度,最大力度地减少不稳定因素,不断提升平安建设的群众满意率和整体工作质效。

  一是建立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以民生促民安。建立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是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亲自谋划推动的一项工作创举。自2004年以来,全省各地始终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全力以赴,每年选择群众反映强烈的十个民生突出问题,列出项目、定出目标、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切实解决。2014年起,由省长发表公开信,面向全省人民征集当年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2017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在基层人大推广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由群众提、代表定、政府办、人大评……这项机制在实践中不断改革创新,已经成为浙江加强和改善民生的一张金名片。

  二是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政务服务。大力倡导机关效能建设,推动政府自身改革,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是“软环境”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八八战略”实施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浙江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持续推进“四张清单一张网”、“最多跑一次”、数字化改革等一系列改革,站在群众的视角思考改革,用群众的语言设定改革目标,以群众的感受确立改革标准,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最高效最优质最便捷的政务服务。

  三是着力解决老百姓最恨最怨最烦的经济社会问题。20年来,浙江始终坚持结合社会热点问题进行工作谋划,明确目标任务,组织开展针对突出问题、重要领域、重点地区的专项行动,以雷霆万钧之势有效打击各类平安顽疾痼症,还人民群众一片安宁祥和。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连续实施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安全生产等领域综合治理,积极开展“浙江无欠薪”行动、保健品市场乱象整治等重要工作,赢得了人民群众的高度赞誉。

  平安建设过程让人民参与

  建设平安浙江最终能否取得长远效果,关键取决于群众有没有真正发动起来、参与进去。20年来,浙江始终注重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活力,努力变“政府独唱”为“社会合唱”,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工作局面。

  一是不断壮大群防群治队伍。20年来,我省积极创新思路、载体和方法,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不懈探索新的时代条件下组织人民群众的新机制新办法,努力为平安建设夯实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各地探索建立了乡镇(街道)专职巡逻队、村(居)义务巡逻队、企业专职巡防队、机关党员夜巡队等,并在“雪亮工程”等技防手段的支撑下,调整力量布局、优化巡防模式、创新运作机制,形成了以群防群治队伍实名制为代表的各种新经验、新方式。

  二是注重发挥平安志愿者作用。20年来,我省各级党委政府积极探索、引导、激发群众的志愿服务精神,推动志愿服务在浙江大地蓬勃开展。同时,建立完善平安志愿者队伍的招募、培训、运作、保障等各方面机制和制度,为平安志愿者提供必要的人身保险、交通、食宿等保障,实现了平安志愿服务的制度化保障和常态化运行。一大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平安志愿者队伍,活跃在城市乡村,成为平安浙江建设的一道亮丽风景。

  三是积极调动社会贤达力量。老同志、老党员、“老娘舅”作风朴实亲切、办事认真公道,在群众当中拥有广泛的威望,是平安建设十分宝贵的社会力量。20年来,我省各地涌现出“老娘舅”平安工作队、先锋党员金牌调解、“六老六大员”等一大批先进典型,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推进平安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平安建设成效由人民评判

  “平安不平安,群众说了算”。20年来,浙江始终突出人民主体地位,将群众意愿作为平安建设的风向标,将群众评价作为平安成效的试金石,真正把平安建设的评判权交到群众手中,让人民群众监督平安建设。

  一是平安建设成效交给群众评判。2004年开始,浙江制定出台《平安市、县(市、区)考核办法》《平安市、县(市、区)考核评审条件》以及相关配套制度,明确把“辖区内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率达到90%以上”作为申报平安市、县(市、区)的前置条件;把群众知晓率、参与度、安全感、满意度作为平安考核的主要依据。同时,建立健全民意调查和群众评价机制,每年委托省统计局和第三方机构,对各市、县(市、区)群众安全感、满意率及平安建设知晓率、参与率进行抽样调查和分析评价。省平安办还每年组织人员到各地进行暗访检查、随机走访,并将暗访结果作为平安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真正把话语权、评判权、决定权交给群众。

  二是平安建设谋划注重群众意见。2018年初,省委政法委牵头拟制并组织实施《高水平建设平安浙江打造平安中国示范区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明确提出要努力实现“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的主观感受走在全国前列”的目标。在每年修订平安浙江考核指标之前,省委政法委都要组织人员到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开展调研,并与基层干部群众进行座谈交流,认真听取对平安建设和平安考评条件修改的意见建议。建立平安建设舆情分析制度和舆情信息报告制度,全方位掌握群众对平安建设的实际感受,为谋划推进平安浙江建设提供决策依据。

  三是平安建设过程接受群众监督。20年来,浙江充分发动群众全方位参与监督,把知情权、监督权交给群众,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做到共建共治共享。全省各地建立了平安建设市民监督团等组织,将民主监督机制引入平安建设。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主动开展工作报告、情况通报和意见建议征求。积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交流,创新应用平安鼎等新媒体新平台,倾听人民声音、讲好平安故事,真正把接受群众监督贯穿平安建设各领域全过程。

  【作者为浙江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主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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