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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6版:今日舟山

容错纠错机制为担当者担当

黄宁璐 傅 乐

  “经普陀区容错纠错裁定委员会研究,认为该案例符合容错情形……”日前,在普陀区容错纠错裁定会商会上,区容错纠错裁定委员会对5起问题线索进行研究,对干部的失误错误进行综合分析,做到应容必容、能容尽容,激励全区党员干部主动履职、勇闯新路。

  近年来,普陀区纪委监委持续深化容错纠错工作,把握事业为上、实事求是、依纪依法、容纠并举原则,结合动机态度、客观条件、程序方法、性质程度、后果影响、挽回损失等评判标准,列出区级容错纠错正面清单及负面清单,从制度上推动容错纠错机制落地见效,让干部放下“思想包袱”,敢闯敢试敢担当,推动形成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浓厚氛围。

  哪些错可以容,哪些错不能容,由谁来认定?普陀区成立容错纠错裁定委员会,构建由区委相关负责人、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牵头,政法、审计等部门积极配合的工作格局。委员会下设容错裁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执行申请受理、调查核实等日常工作,推动容错纠错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根据具体情形需要,我们还邀请环保、住建等相关单位分管负责人参与讨论研究,必要时还邀请群众代表、专家学者等列席,充分听取意见,确保认定结果经得起监督和检验。”普陀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容错不等于纵错,绝不能拿容错当“纪律松绑”。为此,普陀区聚焦规范运行,优化容错纠错程序步骤,建立受理启动、调查核实、会商裁定、反馈报备“四步”闭环,做到流程可控、过程可溯、责任可查,确保容错裁定机制在系统化、规范化轨道上运行。此外,普陀区还完善关爱保护机制,关心关爱被容错免责或减责干部的工作生活和思想状况,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帮助干部放下包袱、改进提高。

  过去一年,普陀区共对6名干部实施了容错免责减责,为4家单位和11名干部澄清正名,跟踪回访党员干部146人次,5名曾受处分处理的干部得到进一步使用,推动“有错”向“有为”转变。


浙江日报 今日舟山 00016 容错纠错机制为担当者担当 2024-03-29 浙江日报2024-03-2900015 2 2024年03月29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