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 数字报纸


00003版:要闻

遂昌创新保障异地搬迁群众医疗服务

不管在哪,同享医保

  本报讯 (记者 黄彦 县委报道组 朱敏 共享联盟·遂昌 雷晓云 通讯员 朱丽芳) “现在全县范围内任何一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看病取药,都可以享受与家庭医生签约地等比例的医保报销。”近日,说起通过政策改革享受同等医保待遇,从遂昌县蔡源乡搬迁至云峰街道的居民罗秋兰连连点赞。

  早在2021年,遂昌实施60周岁及以上人员“两慢病”免费用药政策。根据规定,享受该政策需同时满足“与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家庭医生签约”“在该医疗机构购药”两个条件。遂昌县有近3.5万名流动居住的异地搬迁人员,按照规定,这些人员只能在签约地享受“两慢病”免费用药政策,也仅能在签约地享受60%的门诊医保报销比例。搬迁异地后,受家庭医生签约的限制,无法在居住地享受同等医保待遇。

  为此,遂昌先后6次赴省市相关部门对接,由省、市医保部门牵头,3次深入遂昌开展“同题共答”,协商一致突破“家庭医生签约”前置要求,并将遂昌定为工作试点,联合审定《遂昌县异地搬迁人员医疗保障待遇试点工作方案》,合力实现“一地签约、全域共享”。

  “现在,这两个条件都不存在了,全县范围内都可以享受。”遂昌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汤建雄介绍,如今已将“参保对象凭医保卡到家庭医生签约机构就诊可直接享受相应的保障政策”,修改为“参保对象凭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到全县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可直接享受相应的保障政策”。这样异地搬迁群众只要一地签约,在全县范围内都可以享受相关政策。

  前不久,2024年浙江十方面民生实事出炉,“实行全省医保参保人员一地签约、全省共享基层门诊签约报销比例”入选医疗卫生领域方面民生实事项目,“一地签约、全域共享”的遂昌异地搬迁群众同等享受门诊医保待遇试点经验面向全省推广。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3 不管在哪,同享医保 2024-03-18 26704866 2 2024年03月18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