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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8版:理论

“巾帼共富工坊”的扩中提低探索

  2024年浙江省政府工作报告在“聚焦聚力缩小‘三大差距’”部分中指出,持续推进“扩中提低”,更好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巾帼共富工坊”正是缩小“三大差距”,推进“扩中提低”的重要实践创新。“巾帼共富工坊”是指以女性负责人为经营主体,从业人员60%以上为女性,利用农村党群服务阵地、闲置房屋土地、民宿、庭院等,发展来料加工、美食手作、乡村旅游、数字电商等业态的工坊。截至目前,我省已建立“巾帼共富工坊”2389家,吸纳从业人员17万人,带动1.4万低收入农户人均年增收2.15万元。从我省“巾帼共富工坊”的实践看,以工坊为载体推进农村妇女家门口就业助力“扩中提低”,关键在于通过促进服务对象、相关主体间关系、就业服务网络的不断完善,将农村妇女的主体性优势、相关主体的互补性资源优势与党建统领的组织优势在就业服务中实现有机结合。

  以农村妇女多元需求为牵引开展精细服务,激活就业内生动力。农村妇女普遍面临兼顾就业与养老、育儿的问题,“巾帼共富工坊”紧密贴合这一需求。衢州江山碗窑乡清湖古镇的“巾帼共富工坊”通过在工坊附近设置妇女儿童综合服务驿站,有效解决了农村就业妇女的儿童照料问题。同时,“巾帼共富工坊”通过数字赋能,不断提升农村妇女在现代科技社会中的就业质量。嘉兴嘉善西塘镇“吾巧”工坊组织盘扣技师参加巾帼云代言、“数字赋能·巾帼云创”等主题培训,帮助农村妇女更好融入数字时代的就业市场。“巾帼共富工坊”的实践表明,推进农村妇女家门口就业,需采取与经济社会发展特点相匹配的就业服务举措。其一,精准理解需求。根据农村妇女的年龄、受教育水平、技能状况、工作经验、就业意愿等方面的具体差异,有针对性地联动帮扶资源,促进农村妇女的比较优势和各种外部资源有效结合。其二,拓展工坊“一老一小”服务功能。省级层面可以在工坊建设标准中适当增加“一老一小”方面的评价指标,引导基层结合地方实际加大工坊的“适老化”“儿童友好型”资源配置,以提升低龄老年妇女群体就业活跃度,减轻家庭照料负担对农村妇女就业的挤出效应。其三,提升工坊以“数”赋能水平。结合工坊发展实际实施差异化的数字赋能行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联动相关公益组织,围绕“数字时代农村妇女的经济赋能”开展共建式慈善行动,集聚政府、企业、社会等多元主体力量,对农村妇女尤其是农村困难妇女开展持续、系统的支持与引领,有效提升其获取数字资源和数字技术的能力。

  以多元主体利益契合为目标推进机制创新,提升就业持续性。“巾帼共富工坊”通过构建相关主体间基于利益互惠的信任纽带,为农村妇女持续参与家门口灵活就业提供了强大的动力来源和稳定性因素。如嘉兴桐乡凤鸣街道“酵素人家”工坊构建的“家庭妇女+企业+合作社+妇联”模式中,35名家庭妇女把生活技能转化成致富“路子”,人均月收入达2500—4000元;企业在各村以物换物机制即以家庭自制酵素兑换企业酵素洗涤产品模式的助推下,产品销售额由2022年的1800万元提升到2023年的2050万元左右;基层妇联和酵素专业合作社在就业服务过程中,增强了组织凝聚力和吸引力。“巾帼共富工坊”的实践表明,着力推进农村妇女家门口就业,需进一步健全机制,协调好企业、村庄、农妇等利益相关方的关系。其一,政府要为企业参与创造良好环境。通过税收优惠、成本减免、金融支持、奖励补助等相关政策措施,努力减轻由于农村妇女受教育程度较低、受传统思想束缚较多、组织化程度较低、家庭照料负担较重等因素给企业参与带来的影响。其二,媒体要引导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鼓励企业改变对农村妇女的刻板印象,引导其以积极正面的眼光看待新时代农村妇女,倡导将企业吸纳农村妇女就业纳入社会责任评价考核体系。其三,村庄要为企业驻村和妇女就业提供支持。积极探索帮助企业产品拓展消费市场、降低企业生产成本的方式,激发企业进入乡村、扎根乡村的动力;教育引导农村妇女减少依赖,努力依靠自身力量提升保障能力和水平,同时要鼓励家庭成员共同承担养老育幼之责,并不断完善村庄内“坊点”的就业服务配套设施,助力农村妇女家门口持续稳定就业。

  以就业资源集聚为导向强化党建引领,完善就业服务网络。“巾帼共富工坊”以党建统领整合多元主体力量,汇聚了农村妇女家门口就业资源。杭州萧山区浦阳镇的“伊家共富工坊”,在镇党委领导下,整合区供销联社、慈善总会、工艺鞋协会,镇乡贤会,传化集团等主体,联动杭州萧山杰杰工艺鞋业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和10名女经纪人,形成协同式就业服务网络,带动2000余名妇女在家门口就业。“巾帼共富工坊”的实践表明,着力推进农村妇女家门口就业,要进一步强化党建统领,促进各类互补性资源汇聚,建立起不同主体间目标一致、互相关联、彼此契合的组织网络。其一,落实乡镇党委领导机制。乡镇领导要主动扮演好“巾帼共富工坊”建设的推进者角色,鼓励和支持基层妇联组织、农村干部群众积极探索工坊建设的有效形式,指导和规范“巾帼共富工坊”建设。其二,强化组织协同。进一步以多层次、多类型的党建联建为路径沟通协商“巾帼共富工坊”建设及运行中的具体问题,形成服务农村妇女家门口就业的合力。其三,加强“党建带妇建”。各级党委要支持“巾帼共富工坊”综合服务中心(服务站、坊点)等农村妇女就业服务场所建设,推动各层级就业服务场所协同联动,充分发挥就业服务场所宣传引导、项目孵化、技能培训、供需对接等功能,不断提升女经纪人、民宿女主人、巾帼云创客等乡村女性人才的思想素质、创新能力、实用技能,引导她们积极投身农村妇女家门口就业服务。

  【作者为浙江省妇女干部学校副教授】


浙江日报 理论 00008 “巾帼共富工坊”的扩中提低探索 2024-03-11 浙江日报2024-03-1100007 2 2024年03月11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