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推动数实融合向纵深发展
叶余建 刘兵 编辑 章忻 周宇晗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以下简称数实融合)已成为时代不可逆转的发展潮流。浙江是数字经济大省,同时也是民营经济大省、制造业大省,拥有规模经济优势、数据体量优势和场景丰富优势,要聚焦发展面临的挑战,加快实现“四个转变”,推动数实融合走深走实,助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强省和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当前数实融合发展面临的挑战
从数据驱动看,数据要素市场化机制运行不畅。数据要素是实现数实融合发展的关键一环。但是,由于数据要素基础制度、配套政策不完善,数据合规、评估、运营等重要环节缺少统一标准等因素影响,当前数据要素在不同市场参与主体之间的自由配置受到阻碍,数据市场发育尚不成熟,数据要素供需不匹配、数据价值挖掘不充分等问题依然存在。数据作为产业链协同发展的关键要素作用尚未有效发挥,影响了数实融合发展的潜力和空间。
从技术驱动看,数字领域关键核心技术供给能力不强。数字技术在数实融合中发挥着重要牵引作用,但当前数字技术引领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有待进一步激发。一方面,数字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仍显不足,操作系统、工业软件、高端芯片、传感器等领域受制于人的局面尚未根本改变,带来“卡脖子”风险和重大安全风险。另一方面,数字技术发展存在“供需两张皮”现象,数字技术创新与实体经济行业领域发展痛点相脱节,缺少既懂数字技术又了解具体行业领域的复合型技术人才。
从场景驱动看,数实融合发展内生动力不足。企业是数实融合的主力军和主战场,当前有几方面问题值得关注。其一,以政府侧推动为主,企业侧数字化转型的内在驱动不足,亟待构建以市场为主导的内在动力体系。其二,大企业数字化转型成效明显,但是广大中小企业不愿转、不敢转、不会转问题依然严峻,企业数字化转型总体处在单项应用深化阶段,数据和业务集成应用率还比较低。其三,数实融合在不同产业间的应用程度差异大。相较于生活服务领域数实融合的活跃,制造业领域的数实融合进展相对滞后,目前国内工业互联网发展尚处于建平台多、用户覆盖少的发展阶段,成熟的应用场景较少。
从生态驱动看,数实融合治理体系仍不完善。随着数实融合深度推进,对传统治理体系、监管机制等提出较大挑战。传统治理机制与规则难以适应数实融合发展所带来的变革。一方面表现为“缺位”,如无法有效解决平台企业崛起所带来的市场垄断、人工智能等新兴数字技术应用导致的伦理问题等。另一方面表现为“错位”,沿用原有建立在工业经济基础上的行政命令型监管方式,极易抑制数字经济的发展活力和创造力,缩减数实融合的深度和广度。
以“四个转变”推动数实融合走深走实
要以“四个转变”激活数据、技术、场景、生态等数实融合内生驱动力,切实推动数实融合走深走实。
实现从单纯的数据“物理汇聚”向数据“化学反应”转变。当前,正处于从数据资源汇聚迈向数据要素化配置的重大变革期,这一时期,应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乘数作用,深入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让数据要素进入社会化大生产,并成为数实融合的核心动能与主要抓手。其一,加快完善数据基础制度建设,在数据产权界定、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产业数据价值化改革等重点难点问题上率先探索浙江经验,夯实数据交易和运行底层制度基础,同时加大优质“浙江数商”主体培育,争创国家数据要素改革综合试验区。其二,深入推动公共数据市场化开发,创新建立公共数据授权体制机制,从供需两端发力,探索开展区域和行业领域的应用场景落地试点示范,打造一批有全国标识性的数据赋能应用场景,真正实现让数据“活起来”。
实现从数字核心技术跟跑到自立自强的转变。必须构筑起自立自强的数字技术创新体系,加快数字技术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深入实施“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探索新型举国体制浙江路径,聚焦高端芯片、基础软件、核心算法、区块链、数字孪生等重点领域,突出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攻关到成果转化全链条、一体化部署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着力开展和解决一批原创性、引领性数字技术攻关和“卡脖子”难题,夯实数实融合硬核支撑。同时,超前布局量子信息、类脑智能等数字前沿技术,以超大规模市场支撑前沿技术产业转化,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为数实融合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实现从大企业点上示范向中小企业面上推广转变。新阶段,要把制造业和中小企业数实融合发展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以“产业大脑+未来工厂”深度赋能智造升级和中小企业数字化创新,打通数实融合的微观基础。其一,迭代升级产业大脑能力中心,建设产业领域的“组件商城+数据超市”,培育发展面向不同行业领域、不同企业层次的集成式、定制化、可扩展的数字化解决方案。其二,深入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全面推广“做样学样”“轻量化智改”等模式,面向中小企业推广普惠性“上云、用数、赋智”服务,分类探索中小企业数实融合路径。其三,推动大中小企业数字化开放合作,鼓励龙头企业通过开放平台、共享数字基础设施等多种形式,带头构建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的产业链合作网络。
实现从传统监管向包容协同的数字治理转变。建立符合数实融合发展规律和特点的数字治理体系,是最大化释放数实融合价值的前提和保障。随着数实融合广度和深度的加速拓展,数字治理要素、主体、场景、环境等日益复杂,需加快建立完善与数实融合发展新形势、新规律相适应的市场监管、法规制度等体系,提升协同治理效能。首先,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为数实融合中各类新业态新模式成长提供必要的发展时间与试错空间,擦亮浙江营商环境金字招牌。其次,加强数字相关领域探索实践,试点推广企业数字化转型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支持,积极培育首席信息官、首席数据官、数字工匠等高层次专业技能人才。最后,深化数字领域国际交流合作,高水平办好世界互联网大会、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等重大活动,积极参与全球数字领域技术标准、规则制定。
【作者单位分别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省信息化发展研究院、管理学院,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