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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勇当先行者 谱写新篇章 省两会特别报道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3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24年1月25日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2023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24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在会前初步审查基础上,根据代表审议意见,对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关于2023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总体评价

  2023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外部环境,面对多重挑战叠加的严峻考验,全省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以三个“一号工程”为总牵引,启动实施“十项重大工程”,举全省之力成功举办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迈出坚实步伐,全省经济总体稳进向好、社会安定有序。2023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确定的44项指标,43项达到或超额完成目标,仅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指标存在一定差距,成绩极为不易。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还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外部环境的复杂性、严峻性和不确定性上升,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能力不够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占比不够高,部分行业和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民间投资活力仍然偏弱,企业外迁、订单转移现象有所增多,金融、房地产等领域风险隐患不容忽视,民生领域还有不少薄弱环节。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二、关于批准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的建议

  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计划草案,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主要预期目标符合我省“十四五”规划总体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工作举措切实可行。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关于2023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4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三、关于做好2024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工作的建议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关键一年,也是浙江“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的再出发之年,做好全年计划执行工作意义重大。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进一步提升政策效能,夯实经济稳进向好基础。强化政策统筹,迭代升级“8+4”经济政策体系,进一步提高政策实施的精准度、实效性,着力稳定预期、提振信心。深入实施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持之以恒推进重大项目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扩大产业投资、参与基础设施投资,有效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大力发展数字消费、绿色消费、健康消费等新型消费,着力稳定和扩大传统消费,积极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持续打好外经贸“稳拓调”组合拳,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千方百计招引高质量外资项目,着力稳外贸优外资,加强对企业“走出去”发展的服务与管理。

  (二)进一步激发创新动能,塑造经济高质量发展新优势。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深入实施“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积极探索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的浙江路径。聚力打造高能级科创平台,进一步提高科技成果创造能力和转化效率。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全力支持链主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强省建设,大力实施“双一流196工程”,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加大高精尖人才引育力度,优化评价激励服务机制,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

  (三)进一步推进转型升级,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深入实施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深化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加快集成电路、人工智能、高端软件等产业发展,激发平台企业发展活力,加快工业“智改数转”。扎实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和产业链建设,推动新兴产业提质扩量,前瞻布局未来产业,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深化“腾笼换鸟、凤凰涅槃”,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深入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百千万”工程,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

  (四)进一步扩大改革开放,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省和高能级开放强省。深入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深化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抓好“民营经济32条”精准落地,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有效实施。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积极参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实施国资国企改革攻坚深化提升行动,有序推进各类金融改革试点和高水平金融强省建设。深入实施“地瓜经济”提能升级“一号开放工程”,大力推进世界一流强港和交通强省建设,全方位参与共建“一带一路”,高标准推进长三角一体化,稳步推进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

  (五)进一步促协调惠民生,打造共同富裕标志性成果。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深入实施农业“双强”行动,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唱好杭甬“双城记”,提升四大都市区和中心城市能级,积极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强化陆海统筹,推进山海协作,实施海洋经济倍增行动,推动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深化“扩中提低”行动,着力稳就业促增收,持续推进公共服务“七优享”,用心用情用力办好十方面民生实事。推进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省域探索,加快建设高水平文化强省。深入实施绿色低碳发展和能源保供稳价工程,努力打造生态文明绿色发展标杆之地。

  (六)进一步统筹发展和安全,提升系统治理能力水平。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防范化解金融、房地产、政府债务、安全生产等领域风险。积极探索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稳步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中村改造“三大工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更高水平平安浙江和整体智治现代法治政府建设。切实抓好人大监督等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进一步优化政风、提升效能,营造实干担当的浓厚氛围,勇当中国式现代化的先行者,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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