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农业生产设施有了所有权证
拿着这张“身份证”,
农户贷款更便利
记者 陆欣 徐贤飞 共享联盟·兰溪 蒋宇欣
本报兰溪1月22日电 (记者 陆欣 徐贤飞 共享联盟·兰溪 蒋宇欣) 22日,兰溪市马涧镇杨梅种植户叶撮军拿着《不动产权证书》和《农业生产设施所有权证》作抵押,从兰溪农商银行成功贷款50万元,解决了他的资金周转难题。
兰溪市农业农村局专门为农业设施颁发所有权证,加上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农村土地经营权和地上附着的农业设施,就可以与工业用地一样,用于融资抵押了。
兰溪市农业农村局党委委员、总农艺师舒豪说,这一政策创新,就是为了给投资越来越大的设施农业打开融资“新窗口”,同时对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发展进行探索。
舒豪介绍,不仅是钢架大棚,日光温室、冷库、仓储分拣包装车间等农业设施,都可以向农业农村局进行登记确权。叶撮军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他的50万元贷款,是3亩大棚设施以及13亩杨梅的收益抵押获得的。
“大家都知道设施农业品控好,但投入太大,一亩数字化智能杨梅大棚成本要15万元,是普通大棚的近一倍。有了这笔贷款,我就可以改进水肥一体化设备了。”叶撮军说,他更开心的是农作物的预期收益,也可用于担保增信,预期收益越好,额度越高,“政府和金融机构都很给力,我投资的底气更足了。”
兰溪是农业大市,其中地标农产品6个,居全省第一,设施农业投入大。以杨梅为例,全市有大棚设施面积达3000多亩。然而,由于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未全覆盖、农业设施产权不清晰等原因,一直以来,农业经营主体难以享受到金融机构足够的信贷支持。兰溪已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农业生产设施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兰溪农商银行副行长范卓恒表示,农业有着广阔的前途,他们愿意助力广大农业经营主体实现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金,让农民不受困于资金,早日实现农业产业规模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