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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钱塘江

舍不得不写字

  有读者问作家张晓风:“您现在写文章是用笔写还是用电脑写呢?”她回答:“我还是用笔在写作。”之后她又补充说:“我舍不得不写字啊。”简单的话语,却让我的心头也为之一振,脑子里瞬间蹦出一句:“我也舍不得不写字啊!”

  我总觉得,那一个个方方正正的中国文字,演变到今天,都是如“淬火”过一样,内中都有故事啊。

  记得多年前,如今的绍兴市文史馆馆长冯建荣,聊到中国方块字时说,他会电脑,但仍然喜欢用笔写字,尤其喜欢用毛笔写字,且喜写繁体字。他补充道,中文的象形、象声等等,繁体字最能体现,里面最有故事。

  北京作家陈染,多年前写信给我,信的内容是打印的,最后签名必用钢笔。她说,我虽偷懒用电脑打印信件,但必须亲笔签名,否则太死板,太了无生气了。末尾让自己的姓名鲜活一点吧。

  字写得好,在几百年前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一位远离京城的官员,一辈子见不到几次上司,骑马行车,可能要一个月才能到。那这位官员如何能让京城的上司对他产生好的印象,从而保证仕途通达?有时就靠写得一手好字。同理,生意人之间、老丈人对女婿的印象等,不少时候都靠书信,所以有“见字如见人”的说法。

  我真的也舍不得不写啊!我书房的台子上、床头柜上,肯定放着纸和笔,身上随时随地都带有笔和卡片之类的。1997年,我写了一篇小文《你带了没有》,说的是在饭店就餐、在路上碰到朋友,要记个电话号码或别的什么的,往往要问“你带纸笔了没有”,因为那时手机还没有现在这样普遍。

  多少多少年前,胸前口袋里插着笔的是有文化的象征。在我的家乡,曾流行过一句顺口溜:“侬位同志,钢笔两支,借我一支,写写条子。”1983年我结婚那年,与赵章夫老师在老家杨梅桥水库大坝上拍了一张照片,我的中山装口袋里,就插着两支钢笔。我与乡下的老朋友陆均涛,1979年在当时红旗路上的文庙内的合影,他也在中山装里插了两支钢笔。这神气活现的样子,如今的年轻人看着会发笑呢!

  作家木心说“从前慢……”这个慢,包括没有快的交通工具,从此地到彼地,靠两脚走或是马车之类的,很慢,后来才有了自行车、汽车、火车、飞机。也包括通信,不像现在,一个电话、一个微信、一个电子邮件、一个视频,就能连接世界上的任何一个地方。智能手机让人们的距离越来越近,随时可以对话,这种近到几乎没有距离感的联系,却可能让人们的心灵没有了对话的空间。“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这诗意可说是无影无踪了。如今有几个人还在写信?

  我写信写得最勤的时候,是1986年到1988年,在北京广播学院读书期间。那时与家里联系的主要方式就是写信,差不多每周给夫人写一封信,给弟弟(主要是写给父母,由弟弟读给他们听)每月写一封信,告诉他们我在学校的学习和生活情况。有一年寒假回家,弟弟告诉我,我寄回家的每一封信,老娘都会请他读了一遍又一遍,还会藏在床头底下。而与夫人互通的信,我们也都保存下来,时至今日,我仍保存着读书期间夫人寄给我的几封信。

  我的研究生老乡樊诗序更夸张,这左撇子写得一手漂亮的钢笔字(还得过北京广播学院钢笔书法比赛一等奖),每天给夫人写一封信,洋洋洒洒写5到6张纸。我当时就纳闷,你每天有那么多东西要写?他说,聊聊一天的学习和生活情况,所见所闻,谈谈看了什么书,有啥体会等等。还说,家里在一起时不是要聊很多天吗?这几年就用信件代替了。不知他们这互通的书信还保存着否,否则出一本“两地书”倒也蛮有意思的。

  写信、寄信、等信、回信、读信,继续写一封信……需要思考,需要等待。这种距离感能让人超越不假思索的浅层对白而进入内心深处,经过仔细推敲,长长的话慢慢写。

  所谓“字如其人”“见信与见面”,不论是自己写信,还是读亲友的信,都有许多美好的体验。写信时,一笔一画工整地写,遣词造句寻找最适合的表达,它带着一种特别的情感,平时见面时不好意思说出口的话,都可以在书信中尽情表达。

  一封信投进邮箱,就数日子,三天,五天,十天,半个月……收到回信时,又会深深呼一口气,慢慢读,细细品味信中的每一个语句,揣测对方写信时的心情,还有等待回信时那带着紧张的美妙心情,是今天依赖即时通信的年轻人很难了解和体会的。

  过去的文字,都是格子爬出来的,一部明成祖组织编撰的《永乐大典》,共22877卷,3.7亿字,都是用手抄写的啊。成百上千个抄工,一个字一个字手抄,抄完后有专门的人检查,如果有错别字就要返工,前面的工作白干。你看看,这是多么漫长的一个工程啊。

  手写的书信、文章,是看得见的物证,是淬过了一遍火,情感得到了某种意义上的升华。它像手上的老茧一样,是一点点磨出来的。

  十年来,我每年也会写上十多封信。你会问,还写信干啥,又是啥内容啊?告诉你,我给在杭州工作的女儿每年还写一封信呢,有一年她写给我的信还刊登在《钱江晚报》上了呢!我将这也看成一种仪式。

  又比如,有时需要与别人商量一件事,发短信太长,上门聊,人家很忙不便打扰,那就写个便信吧。信件的最大好处是:它不是“不速之客”,对这位“客人”随便啥时候都可以“接待”,没空就让它“旁边坐着”。对我来说,写信可以字斟句酌,还可以带点情感色彩呢。还别说,我早几年要向领导汇报工作,解决一些问题,好几次都用书信的形式,效果比上门口头汇报好多了。

  亲笔写的书信,应该是比较“隆重”的一种交流形式了。现在,绝大部分的作者是“打文章”。我是“握笔派”,食古不化,注定“舍不得不手写汉字”。我还是紧握手中的笔,天天写字,天天爬格子,写日记,写文章,抄诗词,我估摸每天写字都在千字左右,一年30多万字。

  说到这里,忽然想到了我的“特异功能”。我这“科盲路盲脸盲”,认字可有一绝呢!早几年不是有“耳认字”“脚认字”等等特异功能吗?搞得还蛮闹猛呢。我的特异功能是,只要此人写的字看到过几遍,下次他(她)不署名,我也能认出是谁谁谁写的。

  20世纪80年代,广播站编辑部每天都能收到二三十件来稿,有好几次,我请同室的几位编辑将二三十封信的地址或者姓名用手捂上,我来猜是谁的来稿,结果,除了初次来稿的外,我全能猜中。不,可不是猜的,是认出来的。在北京广播学院读书期间,我也“小试牛刀”,我不在场,请全班20位同学在黑板上各写两个字,然后我来辨认,结果,“百发百中”——全被我认出来了。

  如今,只要说起某某某,哪怕几十年不见,我脑子里出现的或许不是此人的长相,而是他的字样字貌,哪怕是已作古多年的广播站老通讯员枫桥西畴村的史庭生、越山乡后充岭的周起夫、东三乡旺妙村的冯建成等等,提起他们,最先浮现在我脑海的,是他们的一个个方块字,先有他们的笔迹,再有他们的人。

  而如今,我们还常在交往的几位好友,他们的字也如刻在我脑海里一样,经常出现在我面前。有时还会在梦中出现呢!记得前几年,回家见桌子上静静地躺着一封信,我一看那笔迹,就认定是叶小龙老师寄来的,拆开一看,果真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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