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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涉企法治服务增值化改革 推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就《涉企法治服务增值化改革工作方案》的问答

  近日,浙江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涉企法治服务增值化改革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并以省委依法治省办名义予以印发。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就《工作方案》有关问题做了解答。

  问:请介绍一下制定出台《工作方案》的主要背景及重要意义?

  答: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是我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重要指示精神的创新实践,是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的重要牵引性抓手。2023年10月,全省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现场推进会召开后,省司法厅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谋划推进涉企法治服务增值化改革,主动融入和服务保障三个“一号工程”,以更高站位护航高质量发展。在深入调研论证、认真研究修改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充分吸收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形成了《工作方案》送审稿。2024年1月11日,《工作方案》经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1月16日由省委依法治省办正式印发。

  《工作方案》是推进涉企法治服务增值化改革全面实施的指导性文件,其重要意义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

  一是有利于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法治服务是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的重点领域之一,涉企法治服务增值化改革是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作方案》遵循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充分发挥法治支撑赋能作用,以强法治营造一流创新环境、营商环境、开放环境,为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提供法治保障。

  二是有利于推动形成涉企法治服务新机制。《工作方案》坚持企业需求导向,通过制度创新、数字赋能双轮驱动,政府、社会、市场三侧协同,进一步优化基本法治服务、融合增值服务,对涉企法治服务的体系、载体、场景、机制等进行变革性重塑,推动构建普惠基础上的市场化的涉企法治服务新生态。

  三是有利于赋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和高质量发展。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和支撑。《工作方案》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产业全链条,集成关联高频法治服务事项,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站式”法治服务,一体融合推动浙江省“民营经济32条”落实落地,有力赋能企业降本增效,最大限度利企便民,不断增强企业和群众办事满意度、获得感。

  问:《工作方案》对于推进涉企法治服务增值化改革有什么样的目标要求?

  答:《工作方案》对照我省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目标进度,设定了2024年年中、年底两个阶段性目标:到2024年6月底,各地依托企业综合服务中心打造企业法治服务专区,推动企业法治服务专区建成率、实质化运转率达100%,涉企法治服务增值化改革体系进入有效运行。到2024年底,高频涉企法治服务事项实现线上线下协同办理,“一类事”法治服务场景落地见效,企业诉求综合受理率达100%,构建形成普惠基础上的市场化的涉企法治服务新生态,有效提升企业效益和竞争力。

  问:在推进涉企法治服务增值化改革过程中,主要应当把握哪些原则?

  答:《工作方案》提出了4个方面基本原则:一是要坚持党建统领,坚持党对涉企法治服务增值化改革的统一领导;二是要坚持需求导向,聚焦企业“急难愁盼”和涉法需求痛点难点堵点,将企业需求转化为服务清单;三是要坚持系统集成,最大限度汇聚法治服务合力,在精准服务、个性服务、衍生服务上下功夫;四是要坚持数字赋能,以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为依托,推动实现线上线下、共性个性服务集成供给。

  问:《工作方案》对推进涉企法治服务增值化改革提出了哪些方面的重点任务?有哪些特色亮点?

  答:《工作方案》围绕“谁来做”“在哪做”“做什么”“怎么做”等改革核心问题,提出了4个方面11项具体任务,构建“4个打造”的总体布局,形成“前台+后台、线上+线下、基本+增值、服务+监督”的涉企法治服务新模式。一是打造多元融合的涉企法治服务体系,包括构建“联动协同”的立体组织架构、实施“一窗受理”的前台服务模式、建立“融合高效”的后台服务团队。二是打造一体协同的涉企法治服务载体,包括建强“多元化”线下法治服务平台、融入“一站式”线上综合服务平台。三是打造多跨集成的涉企法治服务场景,包括优化基本法治服务事项、拓展法治增值服务事项。四是打造高效闭环的涉企法治服务机制,包括完善服务体验优化机制、健全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构建改革协同支撑机制。

  《工作方案》是率先出台的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重点领域省级方案,其特色亮点可以概括为“五个变”:一是在服务理念上,变“有什么、给什么”为“要什么、给什么”,为企业提供定制化、个性化、套餐式法治服务;二是在组织架构上,变“单独作战”为“联合作战”,最大限度凝聚增值法治服务合力;三是在服务事项上,变“单一便捷”为“综合赋能”,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创新拓展服务场景,梳理形成“一专区二清单”;四是在服务载体上,变“定时定点”为“随时随地”,着力构建市县专区、法治驿站等多层次线下平台和线上线下一体融合的网络平台,最大程度释放服务效能;五是在服务机制上,变“做减法”为“做乘法”,聚焦高效闭环解决涉企问题这一核心任务,完善服务体验优化机制,构建改革协同支撑机制,释放改革倍增效应。

  问:在指导市县两级开展法治增值服务方面,具体有哪些考虑和安排?

  答:为更好指导全省各涉企法治服务专区结合本地实际和特色产业发展,梳理细化服务内容,为企业提供“基本+增值”的市场化法治服务,同步印发了两张指导目录,即《涉企法治服务事项省级指导目录S1》,涵盖咨询类、指引类、求决类、诉求类等服务事项共4大类17项;《涉企法治服务“一类事”省级指导目录S1》,涵盖涉企法治服务参考“一类事”11项,供各地参照执行,后续将根据企业需求实施动态调整。

  问:在组织《工作方案》的贯彻落实、推动改革落地落实落细上有哪些具体保障措施?

  答: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由各级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牵头,统筹协调法治环境专项小组成员单位及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常态化工作协同推进机制。将涉企法治服务增值化改革推进情况纳入法治浙江考核指标体系,确保各项改革重点任务落细落实落到位。

  二是强化上下联动。强化省市县三级联动,推动改革工作一体贯通、有力有序推进。省级层面将由省委依法治省办牵头,统筹做好改革顶层设计、协调推动、业务指导和多跨疑难问题解决等工作;市级层面要抓好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县级层面负责改革落地落实。

  三是坚持示范引领。有针对性地选择12个县(市、区)(钱塘区、余杭区、鄞州区、江北区、龙湾区、永嘉县、德清县、海盐县、柯桥区、义乌市、柯城区、温岭市)开展先行先试,力争在2024年3月底前率先完成改革第一阶段目标,带动一批县(市、区)加速跟进,为全省改革提供经验样板。

  四是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大改革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和群众对改革的知晓度、参与度。加强典型选树和褒扬激励,着力打造一批标志性成果,充分彰显法治服务增值化改革成效,打响涉企法治服务浙江品牌,助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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