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美丽城镇,保护传承历史文化
钱欣怡
“全面推进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小城镇建设、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精神,实施风貌彰显行动、推进人文环境现代化,塑造全域美丽风貌、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推进活化利用、彰显文化特色。”日前在湖州召开的全省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工作交流会强调,要高度重视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小城镇建设要成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典范。
小城镇是联结城乡的关键节点。自开展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7年来,全省小城镇基础设施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大幅提升,进入全国综合实力千强镇的数量已增至230个。目前,全省120个乡镇(街道)列入示范镇建设名单,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这次会议在总结交流经验的同时,部署了2024年工作任务,重点是做好“四个突出”:突出方案先行,注重系统谋划。找准问题短板,特别是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存在的突出短板,有针对性地提出改造建设措施,切实提升小城镇发展的基础能力。突出项目为王,注重项目统筹。落实“无体检不更新、无运营不建设、无保护不改造”理念,一体谋划建设项目和运营方案,推动一批高质量的存量更新项目落地。突出因地制宜,注重特色塑造。充分挖掘小城镇地方文化特色,避免同质化的发展模式,充分发挥小城镇特色优势,打造一批有辨识度的现代化美丽城镇。突出以人为本,注重群众有感。要以人居环境提升为重点,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一批群众可看、可感、可及的项目落地,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深入实施风貌彰显行动,推进人文环境现代化。”省美丽办相关负责人说,要提高认识,守护历史文化的“基因库”,把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放到村镇建设更加突出的位置;要系统梳理,建立历史文化的“藏经阁”,高度重视村镇历史文化资源的梳理挖掘,实施片区统筹保护、分时分类保护;要全面保护,留住历史文化的“活化石”,保持老街巷格局肌理,强化历史建筑、历史要素与周边环境一体化保护,推进传统村落风貌提升,推进浙派民居建设;要以用促保,激发历史文化的“新活力”,将运营前置理念结合到改造保护中,在保护的基础上发展新元素、植入新业态、挖掘新价值,强化活化利用,实现可持续运营。
(钱欣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