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黄莉新等同志请辞中国人民政治
协商会议第十三届浙江省委员会委员的决定
(2024年1月9日政协第十三届浙江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政协第十三届浙江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
因工作需要和本人请求,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及有关规定,接受黄莉新、徐宇宁、王四清、卞吉安、许小月、张晓峰、朱巧湘、许亚南、王世民同志请辞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浙江省委员会委员。
政协第十三届浙江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
因工作需要和本人请求,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及有关规定,接受黄莉新、徐宇宁、王四清、卞吉安、许小月、张晓峰、朱巧湘、许亚南、王世民同志请辞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浙江省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