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推动基本养老服务覆盖全体老年人
倪佳伟
近日,嘉兴市公布了《关于加快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的具体内容,提出到2025年,基本形成“居家+社区机构+智慧养老”家门口养老模式,基本养老服务覆盖全体老年人,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清晰明确,服务供给、服务保障、服务监管等机制健全完善,使老年人都能够获得方便可及、城乡均衡、优质共享的基本养老服务。
嘉兴是全省户籍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地区之一。截至2022年底,全市6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108.6万、占比28.97%。近年来,嘉兴市聚焦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不断优化养老服务供给,持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推动构建“居家+社区机构+智慧养老”的幸福养老模式,努力让每位老人享受有保障有质量有活力的幸福康养生活。
本次出台的《实施意见》,确定了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明确了政府、社会、市场和家庭在基本养老服务中的职责定位,明确基本养老服务涵盖物质帮助、照护服务、关爱服务等主要内容,突出对老年人生活安全与失能长期照护服务保障,回答了基本养老服务“服务谁”“服务什么”“如何服务”等关键问题。
嘉兴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意见》主要分为总体要求、重点工作、组织保障三个部分,重点围绕建立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优化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增强机构养老供给能力、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水平、推进基本养老服务聚焦重点群体、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养老服务智能化水平等7个方面的具体任务,制定了18项具体要求,主要有5个特点。
一是体现嘉兴特色。省内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涵盖13类人群、21项服务,嘉兴市为13类人群、26项服务,新增了5项服务,并进一步明确了各服务项目的责任单位。同时把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扩面,开展困难群众专项行动,建立全市统一的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制度,“家庭养老床位”“睦邻点”“养老驿站”建设等特色工作融入《实施意见》。
二是加强政策集成。文件聚焦基本养老服务,但不限于基本养老服务。整合养老服务相关政策,将已有或拟进一步规范的养老服务补贴、护理员入职奖补、高龄津贴发放、布局专项规划、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长效运行,以及涉及养老的基本公共服务等政策进行综合集成。
三是坚持改革导向。围绕群众需求和现存问题,加大改革力度。如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制定入住轮候管理制度,确保优先用于基本养老服务;推进财政补助方式改革,推广“一人一床一码”应用,实现“补供方”向“补需方”转变。
四是注重规划先行。强调编制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叠加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明确详细规划确定的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未经履行法定修改程序不得随意改变土地用途。新建小区按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的要求落实居家养老服务设施。
五是聚焦特殊对象。着眼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重点聚焦经济困难、失能失智群体,通过提供基本养老服务、发挥市场作用、引导社会互助共济等方式,帮助困难家庭分担供养、照料方面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