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经营 颁发证书
章金鑫 冯颖
近日,杭州市富阳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向新登镇潘堰村黄某颁发了农村土地经营权不动产权证书。这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杭州市发出的首本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动产权证书。
根据《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的通知》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登记由农业农村部门转移至自然资源部门办理。
为有序做好工作衔接,在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处的全力支持和悉心指导下,富阳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以“摸清底数”为重点,联合专业测绘公司实地核实,最大限度保护农民的权益。面对登记模块完全不同的系统,中心与区农业农村局、系统研发公司等单位加强协作,研究建立系统、数据、对接、共享、使用机制,解决不同部门登记间存在的差异问题,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的有效衔接,为首例登记发证提供坚实保障。
富阳区将以此次颁证为新起点,持续创新,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助力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制度,维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双方合法权益,盘活农村土地资源,协助农民、企业做好银行授信、融资工作,以金融“活水”助力乡村产业振兴。 (章金鑫 冯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