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批浙江省特级专家人选公示通告
经评选,产生30名第七批浙江省特级专家人选,现予以公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受理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第七批浙江省特级专家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内容具体详细,并提供反映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便查核反馈。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举报,将不予受理。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2、公示时间:从12月4日起到12月10日止。
3、联系方式:
联系处室:浙江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办公室(第七批浙江省特级专家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地址:杭州市省府大楼二号楼,邮编:310025
联系电话:0571-87057114,0571-12380(受理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第七批浙江省特级专家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