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获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记者 全琳珉 朱银燕 通讯员 市闻
本报讯 (记者 全琳珉 朱银燕 通讯员 市闻) 11月28日,国务院食安办举行“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授牌仪式,绍兴被正式命名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成为继杭州、宁波后浙江第三个获此殊荣的城市。
“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是展现一个城市食品安全治理水平的最高荣誉之一。这几年,绍兴以创建工作为契机,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率先构建以党政同责为核心的责任体系,积极探索区域食品安全治理的新模式和新路径,创新完善从“农田到餐桌”的全链条治理机制,涌现出了“智能阳光厨房”“校园食安智治”“特色食品作坊集聚发展智慧共治”等一大批优秀实践案例。截至目前,绍兴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较2016年大幅提升,并实现6个区、县(市)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全覆盖。
近年来,浙江通过实施“双安双创”(即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示范引领行动,全省主要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稳步提升至99%以上,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实现十连升,国务院食品安全评议考核持续位列全国前列。
明年温州、台州也将迎来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