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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城骥瑜(浙江)实业有限公司经股东会讨论决定:公司注册资本从10亿元人民币减至5000万元人民币。请各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对自己是否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作出决定,并于该期间内通知本公司。否则,本公司将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减资公告
中城骥瑜(浙江)实业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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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城骥瑜(浙江)实业有限公司经股东会讨论决定:公司注册资本从10亿元人民币减至5000万元人民币。请各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对自己是否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作出决定,并于该期间内通知本公司。否则,本公司将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减资公告
中城骥瑜(浙江)实业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