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规定,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发改委)、杭州市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市交通运输局)受浙江省发改委、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委托拟于近期召开杭州至宁波国家高速公路(杭绍甬高速)杭州至绍兴段车辆通行费标准听证会,广泛听取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杭州至宁波国家高速公路(杭绍甬高速)杭州至绍兴段车辆通行费标准。
二、听证会参加人构成和产生方式
(一)人员构成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共18名。其中:消费者8名,经营者1名,其他利益相关方2名,相关领域专家学者2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有关政府部门人员2名,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人员1名。
(二)产生方式
消费者参加人委托杭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消保委)推荐产生。具体报名事项由市消保委另行公告。其他参加人委托相关部门推荐或聘请产生。
三、听证会旁听席有关规定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确定旁听人员4名,旁听人员产生方式与消费者参加人相同,作为消费者参加人候选人员。旁听人员在听证会上不进行发言,应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听证会后以书面形式告知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
四、听证会记者席有关规定
本次听证会设记者席,与会采访的新闻媒体采取单位报名和邀请的方式产生。有意参加听证会的记者可在2023年11月10日前与市交通运输局联系报名,并提供有效记者证。
五、听证事项联系方式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
0571-85251887,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B座。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
0571-89581070,地址:杭州市中河北路106号。
特此公告。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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