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舟山港完成全国首单集装箱船海上生物燃料加注
海上船对船 “喝”上生物油
记者 郑元丹 张帆 见习记者 吕凌棘
本报舟山10月9日电 (记者 郑元丹 张帆 见习记者 吕凌棘) 9日下午,在舟山马峙锚地,浙江海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中石化浙江舟山石油有限公司经过约4小时的紧张作业,以“船对船”的方式为宁波远洋集装箱船“新明州60”轮完成了325吨B24生物燃料油加注补给。这意味着全国首单国际航行集装箱船舶锚地生物燃料油加注业务在舟山顺利落地,也标志着我国在开拓绿色新型集装箱船舶燃料品类、创新海上锚地生物燃料加注作业模式、推动航运业由化石能源向可再生能源转型方面取得新突破。
本次作业中加注的B24生物燃料油是一种混合了24%生物柴油的船用清洁燃油,能够减少约20%的碳排放,可在现有船型上直接使用。“我们能够直接在海上进行生物燃料油加注作业,同时还无需对现有船舶发动机进行调整,这充分体现了生物燃料油供应灵活、操作简便的优势。”宁波远洋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陈加挺介绍。
宁波舟山港域内深水岸线达280多公里,我国沿海7条国际航线中有6条经过舟山,每年有超10万艘国际航行船舶途经舟山区域,生物燃料油等绿色新型燃料加注需求潜力巨大。2022年保税油供应量达602万吨,年均增长34%,占全国30%以上,全球排名跃升至第五位,稳居国内第一大加油港。
自2022年开始,浙江自贸试验区舟山管委会鼓励船燃供应商探索进行绿色低碳燃料转型,推动浙江海港国贸、中石化舟山公司等企业率先布局生物船燃业务。
浙江自贸试验区舟山管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舟山将充分总结评估本次海上锚地生物燃料油试单加注经验,进一步争取新型绿色船用燃料混兑调和政策,完善新型燃料加注经营管理、操作规范等制度体系,持续探索甲醇、氨等其他绿色船燃加注试点,加快打造集“生产、供应、交易、结算、综合海事服务”于一体的全链条国际船用清洁能源加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