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5号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等三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于2023年7月28日经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7月28日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等三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于2023年7月28日经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