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践特色和本质优势
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 编辑 李雅南
20年前,在习近平同志亲自倡导、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下,浙江正式建立并在全省范围实施了科技特派员制度,从科研单位、高等院校选派科技人员到农村担任科技特派员。20年来,习近平同志多次就科技特派员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推动这项制度从省域层面上升为全国性的制度安排,进而向国际社会展示了科技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中国式道路,显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
一、充分认识科技特派员制度的重大意义
20年来,科技特派员制度作为推动农村工作的重要制度安排,为助力农民增收、促进农业增效、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重要支撑,走出了一条科技服务农业、科技助力共同富裕的新路径,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普遍欢迎和基层一线的广泛认可,展现出强大的时代生命力、实践引领力和深远影响力。
第一,科技特派员制度是科技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典型样板。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农业出路在现代化,农业现代化关键在科技进步。科技特派员扎根基层,传播先进技术,培育富民产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创新服务活动,不仅推动传统农业实现从分散粗放低效生产模式向规模化标准化的高效生态农业模式转变、从自产自销为主的小农经济向品牌化产业化经营的现代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从种养业为主向产后加工、一二三产融合发展转变,促进了农业高质量发展,而且通过科技人才下沉、科技服务下乡、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乡村振兴赋能添智、注入了强劲动力,成为推进农业农村发展的有效路径。
第二,科技特派员制度为推进共同富裕探索了成功实践。实现共同富裕,关键是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难点在于提高农村居民收入水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农业农村工作,说一千、道一万,增加农民收入是关键。科技特派员作为党的“三农”政策的宣传队、农业科技的传播者、乡村脱贫致富的带头人、科技创新创业的领头羊,通过现场讲解、示范指导、面授交流、集中培训等方式,带动广大农民学科技、信科技、用科技,依靠科技致富,不仅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增加了农民收入,改善了农村生活条件,还培养了一批涉农企业家、新型职业农民、乡土人才,提升了农民素质,改变了农村的面貌,为农民增收、乡村振兴、城乡差距缩小提供了长效机制,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了重要支撑。
第三,科技特派员制度为科技体制改革提供了创新路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难、科技与经济结合不紧密是长期以来科技体制存在的主要弊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深入推进科技和经济紧密结合,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实现科技同产业无缝对接。科技特派员制度把原来归属不同系统的农业科技人才变成统一身份的农村科技特派员,为实现教育、科研、推广“三位一体”的农技推广体系创造了条件,填补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技服务的空白,打通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最后一公里”。广大科技特派员充分发挥上联高校、科研院所,下接乡镇和广大农户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推动农业科技成果及时转化,促进高校、科研机构的研发更加贴近农业生产、符合农村需求,同时也为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才充分发挥作用提供了渠道,从而为促进科技经济结合、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了一种新的模式。
二、深挖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践特色
20年来,科技特派员制度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完善,形成了具有浙江特点的制度安排,并及时转化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动能,成为我省的一张“金名片”。
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相结合。科技特派员制度是一项跨部门、跨层级、跨行业的,综合性很强、自上而下的制度安排,不仅涉及的单位部门多,而且职责不同、任务不一、考核方式各异、评价要求也各种各样;“三农”工作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级党委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顶层设计十分重要,需要自上而下对这项制度的目的要求、基本框架、相关政策等有一个系统的安排。在习近平同志的亲自推动下,浙江从一开始就建立了以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的组织体系,并将其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同时制定了选派激励、考核方式、职称评定等相关配套政策,引导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下沉农村开展科技服务和创业。同时鼓励各地各部门结合当地实际,积极探索各具特色的科技服务模式,一时间各地涌现出了诸如“科技特派员+协会+农户”“科技特派员农业科技服务中心”等有效服务模式,有力提升了科技服务效能和影响力。
突出重点与拓展服务相结合。服务“三农”始终是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出发点,即通过科技人才下沉,助力农民增收、促进农业增效、推进乡村振兴。因此,一开始,广大科技特派员主要针对派驻地农村产业特色和农民实际需求,通过培育发展企业、组建专业协会、创建示范基地和扶持种养大户等方式,抓点带面,将技术推广辐射到广大农户,带动农民脱贫致富。但随着农业农村工作的形势发展,农村农民对科技的需求也在不断递进,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再到共同富裕,需求的变化要求科技人员的服务内容也要随之拓展。近年来,科技特派员的服务范围已从单一的农业产业向全产业、多领域、全区域综合性服务转变,并着力培育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服务内容也从提供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向农村公共服务、农村规划与建设等延伸,服务区域则从当初的26个山区县扩展到全省所有农村。科技特派员制度已经成为推动我省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制度安排。
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相结合。国内外实践证明,做好农业科技服务工作必须建立在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有机结合的基础上。农业科技服务具有显著的公益属性,科技推动农业农村发展是政府必须承担并推动的重要工作。因此,在科技特派员制度推动实施中,政府是组织者、推动者和引导者,无论是制度安排还是政策制定都是政府主动作为的结果。2003年以来,我省先后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通知》等政策,形成了省市县三级联动、系统支撑科技特派员制度发展的工作机制。同时,科技特派员制度还通过引入市场机制,支持鼓励科技特派员以科技成果或知识产权入股、资金入股、技术入股等多种形式,与服务对象结成利益共同体,让下乡的科技人员能够名利双收,激发创新创业积极性,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据不完全统计,全省科技特派员已牵头或入股兴办农业科技企业432家,建立利益共同体1632家。
双向选择与精准对接相结合。科技特派员制度要真正发挥作用,关键在于有用有效,真正使科技与“三农”融合,而这种融合必须建立在科技人才自愿服务、农村农民真正需要上。因此,科技人才和基层需求的双向选择是基础,精准对接是关键。经过多年实践,科技特派员制度逐渐形成了“省级科技管理部门搭台,派驻地、派出单位、科技特派员三方唱戏”的选派工作机制,一方面,在组织发动的基础上,科技人员个人自愿报名、部门推荐,提出专业特长和拟去县乡的意向供选择。另一方面,各乡镇根据当地产业特点和农业农村发展需要,提出急需科技人才的意向要求,经过联系协商,最终确定科技特派员下派计划,确保派驻地、派出单位和特派员“三赢”。20年来,我省省、市、县三级累计派遣科技特派员2.4万人次,服务1200多个乡镇,有力助推了我省乡村全面振兴。
三、深刻把握科技特派员制度蕴含的内在优势
20年来,科技特派员制度经受了实践和时间的检验,从地方实践上升成为国家层面制度性安排,不仅展现出强劲的生命力,还得到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中非、东南亚地区及一些国家的关注,充分证明这是得到世界认同的中国智慧、中国故事。毫无疑问,科技特派员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体现。
党的领导。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科技特派员制度是习近平同志在担任浙江省委书记期间倡导、部署和推动实施的,从一开始就是省委推行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各级党委领导担任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并将其纳入目标考核体系。自2014年以来,科技特派员制度10次被写入中央一号文件,党中央专门为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20周年召开总结会,这些都为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提供了重要的保障。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科技特派员制度作出重要批示,为科技特派员制度的深入实践和不断完善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方向。也正是在党的直接领导下,科技特派员制度才能始终如一地聚集“三农”这一重点,才能成为推动共同富裕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制度安排,才有如此旺盛的生命力。
以人民为中心。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价值取向,就是要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这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人民群众利益的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千方百计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一些农村发展乏力,关键在于缺人才,缺发展引路人、产业带头人、政策明白人。”这也是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浙江的实践表明,科技特派员制度作为一项推动和促进共同富裕和农业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并推进的重要制度安排,始终秉持“民生优先、服务为先、基层在先”的理念,在推动科技人员用知识带领农民实现共同富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中焕发出蓬勃生机。
求真务实。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关键在于推动制度的执行。真正把制度落实在行动上,体现在具体工作中。求真务实就是要坚持实事求是,遵循客观规律,这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重要法宝,是适应新形势、认识新事物、完成新任务的根本思想武器。农民收入少、农业效益低、农村发展相对滞后,主要在于农村缺人才、缺科技。因此,要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首先就要促进现代生产要素特别是科技要素流向农业农村,要提高农民素质,用现代发展理念指导农业,要利用科技进步推动农业发展。浙江的实践表明,科技特派员制度是对基层丰富实践的总结,是坚持求真务实的结果。科技特派员制度的每一次丰富完善,也都是基层根据当地实际探索创新的成果。
久久为功。一张蓝图绘到底,展示了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战略定力,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制度优势,从根本上解决了政策前后不一的弊端。习近平同志在《之江新语》中写道: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对那些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做法和决策,要一以贯之,决不能朝令夕改,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而要在前任的基础上添砖加瓦。浙江的实践表明,20年来,历届省委、省政府切实把科技特派员制度作为科技创新人才服务乡村振兴的重要工作,一任接着一任抓,不断总结经验,及时完善,持续把科技特派员制度的效能转化为推动共同富裕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发展动能。
【执笔人:盛世豪,特约研究员、浙江省社科联主席;王立军,特约研究员、中共浙江省委党校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