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个税汇算
您已经申报好了吗?
——请看来自浙江省税务局的详尽提示
本报记者 秦正长 通讯员 张海鹏 姚逸婷 浙报制图:陈仰东
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将于2023年6月30日结束,如您尚未办理,可优先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https://etax.chinatax.gov.cn)办理汇算退(补)税,也可到办税服务厅或通过邮寄方式办理。
一、汇算退税小提示
为方便办理退税,2022年综合所得全年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可选择使用“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提供的简易申报功能,便捷办理汇算退税。
纳税人申请汇算退税,应当提供其在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税务机关按规定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税款退库。纳税人未提供本人有效银行账户,或者提供的信息资料有误的,纳税人及时更正后依法办理退税。
申请2022年度汇算退税的纳税人,如存在应当办理2021年及以前年度汇算补税但未办理,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2021年及以前年度汇算申报存在疑点但未更正或说明情况的,需在办理2021年及以前年度汇算申报补税、更正申报或者说明有关情况后依法申请退税。
如果退税状态显示“国库处理中”,说明税务部门已经审核通过,正等待国库和商业银行处理,请耐心等待。
二、汇算补税小提示
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汇算期结束后未足额补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
纳税人办理汇算补税的,可以通过网上银行、办税服务厅POS机刷卡、银行柜台、非银行支付机构等方式缴纳。
如您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或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且在2022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的,可点击“享受免申报”,免于汇算申报。
特别提醒:如您已提交申报,但尚未缴款,请及时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完成税款缴纳,以免逾期产生滞纳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三、其他注意事项
Q:全年一次性奖金如何选择?
如您的任职受雇单位为您申报了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汇算时计税方式可以“二选一”,即可以选择继续单独计税,也可以选择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建议您选择最合适的计税方式。
Q:各类扣除如何填报?
申报时,您可核对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项目、准予扣除的捐赠额等项目。如上述项目平时已经由扣缴单位申报,系统会进行预填,无需手动添加。
预扣预缴环节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的,可以在汇算清缴时据实申报扣除,相关凭证和资料留存备查。
重点提醒:如果您发现在个人所得税APP中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等栏次为0元,且无法进行修改,可能是因为您在2022年度经营所得汇缴申报中已经享受了上述扣除。按规定,您可在两个所得项目中二选一,选择继续在经营所得中进行扣除,或通过更正经营所得申报表,在综合所得中进行扣除。
如想了解更多具体内容,可关注个人所得税APP年度汇算专题页面或浙江税务微信公众号。感谢您对个税汇算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