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浙江省2023年
新增地方政府债务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23年5月26日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2023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根据预算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23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省级预算调整方案。
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2023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根据预算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23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省级预算调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