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mo不是为所欲为的挡箭牌
陈进红
陈进红
近期,在一些知名社交平台上,随处可见一个粉红色小恐龙头像,名为“momo”的账号活跃在各种帖子和笔记的评论中。momo是网友用来匿名的一种方式。它原本是注册小红书后默认的头像和名字,后来一些聪明的网友把名字和头像改成momo,让别人不能准确搜到,以防被窥视,以求相对自由地发言。
momo的流行有其客观原因。首先,对momo们而言,“泯然众人”可以获得隐身安全感。现实中,部分人希望在互联网隐形,不希望被熟人捕捉到自己的社交足迹。虽然个性化的网名也是一种匿名马甲,但是在社交媒体上,很多人会担心自己的隐私被泄露或被其他用户攻击而不敢或不愿发言。有了集体掩护的身份,可以极大地减轻这种社交压力,实现“大隐隐于市,小隐隐于mo”的网络表达欲和分享欲。
其次,随着越来越多年轻人加入momo大军,就像互联网诞生的一个又一个新梗,让不少年轻人跟风加入,这场集体行动也被赋予了更多意义。大家拥有一个共同的身份,就如同拥有了情感联结与群体归属,满足了年轻人的群体认同感和赛博朋克式的娱乐性。
不过,在群体的掩护下,也有可能出现更多不良发言甚至谣言,滋生网络社交乱象。一名网友留言说:“自从加入了momo大军,我开始肆无忌惮地在评论区发言,反正有别的momo替我背锅。”“坏mo”做事“好mo”当,集体承受了骂名。因此有人在momo的皮囊下狂欢,也有人不胜其烦,心生疑虑:这会不会又变成“喷子”的温床?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集体面具不等于浑水摸鱼的自由,更不意味着可以为所欲为。尽管戴了一样的“头套”,但通过uid(用户身份证明)一样可以锁定具体的人。也就是说,加入momo大军可以逃开熟人,但是逃不开监管。如果出现违法乱纪的行为,一样要承担法律后果。前段时间,某陈姓艺人把造谣的网络用户告上了法庭,其中就有豆瓣用户“momo”。
网民使用momo账户名背后的娱乐心理可以理解,本无可厚非,但若momo们扰乱网络秩序,平台也不会坐视不管,越界行为会让momo大军如同曾经的“江湖骗子”等类似匿名ID一样原地消失。
momo只是网络社交一时兴起的潮流现象,在不久的将来,一定还会有更多的类似马甲被创造出来。年轻人希望更宽松更友好的网络舆论环境,但每个网民还是应多一些包容和理性,少一些戾气和过激情绪,将网络社交规范普遍内化并遵守。这份隐身的安全感需要momo们共同来维护,我们永远要记得自由有边界,互联网发言要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