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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要闻

本报《一线调查》报道引起当地高度重视

海宁开展“厂中厂”专项整治

  本报讯 (记者 王晨辉) 4月27日,本报《一线调查》栏目刊发报道《“厂中厂”,安全隐患何时消》,引发海宁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当天,海宁市应急管理局、海宁市消防救援大队对各乡镇企业进行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此次排查整治,执法部门重点打击擅自改变厂房使用性质、违法搭建、未经消防审验投入使用等违法行为,从严查处防火间距不足、疏散通道不畅通、安全管理混乱、电气设备设施失管等问题。

  当天,执法人员对新尔奇纺织厂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安全生产警示标识不明显、楼梯间堆放杂物等安全隐患。执法人员当即出具指令书,责令该公司限期整改。海宁市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进行立案。

  针对报道中提到普遍存在的“厂中厂”问题,海宁市安委办印发了“厂中厂”专项整治方案,明确“厂中厂”专项整治的相关要求,全面排查工业厂房、小微工业园、孵化园、电商小微园、交通运输仓库、经营性自建房等出租给多个生产经营单位的建筑。同时,建立覆盖全领域“厂中厂”信息台账,实施动态管理。

  海宁市安委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海宁市将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整治,倒逼企业做到“责任落实到位、厂区管理有序、隐患整改闭环、风险管控有效”,切实“提升一批、整改一批、处罚一批、取缔一批”,坚决杜绝较大以上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事故发生。

  针对“厂中厂”风险辨识不专业、隐患排查不到位、问题整改不闭环等突出问题,海宁市与省应急管理科学院合作开发“掌上履责基层多元主体责任体系”小程序应用,在前期试点、完善提升的基础上,将在全市推广。通过数字化应用,有效压实企业自查自纠的主体责任、房东对租赁企业的管理责任。

  此外,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还将强化对“厂中厂”企业员工的安全知识教育宣传,组织开展消防演练、逃生演练,提高消防设施使用技能和逃生能力,全力守住生产安全底线。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2 海宁开展“厂中厂”专项整治 2023-04-28 25684902 2 2023年04月28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