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不清 管理混乱 违建普遍
“厂中厂”,安全隐患何时消
本报记者 王晨辉 通讯员 邵琦
“厂中厂”,是指在同一厂区内存在两家及以上生产经营单位的情形。虽然厂房出租本身并不违法,但因消防安全责任不清、管理混乱、违建普遍等原因,“厂中厂”火灾隐患极大,并且起火后往往无人统一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易造成人员伤亡。我省近几年的工业企业火灾中,相当一部分就发生在“厂中厂”。
4月21日,海宁市一企业发生火灾。经调查,该企业存在典型的“厂中厂”情况。当天19时29分,海宁市消防救援大队接到火灾报警,72名消防员前往处置。20时50分,火势扑灭。起火建筑为四层砖混结构厂房,起火层位于第三层,燃烧物质为纸箱、泡沫、塑料件。
4月25日,记者来到该起火灾现场。这是一个三幢四层连体建筑组成的厂区,大门口挂着“海宁振新纺织有限公司”的牌子,里面却有着5家独立的企业,一层为门牌上的振新纺织有限公司和一家未注册营业执照的纱线生产企业,二层为一家未注册营业执照的服装加工企业,三层为海宁市领尚模特衣架有限公司,四层为海宁市铭润纺织厂。
起火的是位于三层的海宁市领尚模特衣架有限公司,大火已将厂房内的物品烧成一片废墟。记者看到,这个2000平方米左右的厂房,生产区域、仓库连在一起,中间没有防火间隔。作为有着大量易燃物品的厂房,也没有按要求安装防火喷淋,容易导致火势快速蔓延。
更触目惊心的是,厂房内部上方拉着许多没有穿管保护的电线,边上是大量的泡沫等可燃物,墙角还有风机、烘烤灯等大功率设备。消防人员介绍,起火时,这些设备还处于通电状态。
目前,火灾的具体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中。但记者在这个厂区发现,各种消防安全隐患随处可见。几乎每一家企业,生产区域和仓储区域都混在一起,没有进行防火分隔;安全逃生指示灯破损、灭火器材压力不足等现象普遍;厂区北侧、东侧搭建了钢结构棚,也影响灭火救援和疏散逃生。
与这些隐患并存的,是厂区内人员的安全意识欠缺。尽管厂区贴着不少禁止吸烟的提示,但地上仍可见到不少烟蒂。在生产区域做饭是被严格禁止的,但在该厂区的一些企业里,记者看到了电饭锅、电水壶等。
消防人员介绍,各种安全隐患的背后,是厂区的违建和日常管理机制的大量漏洞。2020年,海宁振新纺织有限公司通过拍卖取得了该片厂区的房屋,目前总建筑面积为7800平方米。该公司把第三层部分区域设计性质违法变更,把厂房当仓库出租;厂房原设计图纸只有三层,对于第四层建筑,公司负责人无法提供相关建设手续,疑似违法搭建;原设计图纸只有一幢厂房,其他两幢厂房,公司负责人也无法提供房产证和相关建设手续,疑似违法搭建;起火的海宁市领尚模特衣架有限公司内部装修工程未进行消防验收。
日常管理机制方面,各企业的防火要求不同,整个厂区没有建立统一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未明确厂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和管理人。海宁振新纺织有限公司作为房东主体,没有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没有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未开展日常防火巡查、检查;海宁振新纺织有限公司没有与起火的海宁市领尚模特衣架有限公司签订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书,更没有按照相关法规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没有制定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也没有对新员工进行消防培训。
“火灾虽然是偶发现象,但存在的问题相当普遍。”省消防救援总队防火专家告诉记者,省内这样的“厂中厂”情形并不少,有很多类似隐患。记者随后在一些存在“厂中厂”现象的厂区走访发现,不少都存在生产、仓储功能区域不分,灭火器材配备数量不足,防火间距被占用等问题,消防安全管理严重缺位。
明知有这么多安全隐患,“厂中厂”问题为何难以处理呢?海宁某镇应急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镇有用地企业400余家、租赁企业1600余家,从这个数字看,“厂中厂”现象相当普遍,企业以纺织、服装等类型为主。该负责人说,“厂中厂”治理的困难之处,在于该镇人口基数大、人员流动性大,安全意识参差不齐,教育难度大;小微企业多,经营不稳定,企业流动性大,导致管理难度加大。同时,“厂中厂”存在部分违法建筑和违法企业情况,整治涉及的部门多,工作量大。
尽管困难重重,但一次次事故敲响了警钟。据了解,我省即将集中开展“厂中厂”专项整治,重点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和员工集体宿舍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彻底查处、全面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对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拒不拆除的,一律依法强制拆除;对隐患整改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予以停产、关闭;对整改难度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企业和区域,地方政府要挂牌督办。
“厂中厂”安全隐患问题如何破解,本报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