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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版:观点

民企不求“优待”,只盼“一碗水端平”

  全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大会提出,永不满足、勇立潮头,全面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升级版,引发广大企业家的高度关注。

  “一号改革工程”的聚焦点、突破点在哪里?笔者认为,法治化是其中的一个关键词。

  法治化是“一号改革工程”的重要内容。“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习近平总书记曾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深刻阐述这一重要论断。省委部署实施“一号改革工程”时,明确要求紧扣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六个“全面升级”之一是加快从具体事的解决到治理创新的全面升级,积极推进法规制度“立改废释”,增强法治保障力。主要目标包含“法治保障最有力”。五方面主要任务之一是“全面优化提升法治环境”。一句话,在我们孜孜不倦优化营商环境这么多年之后,需要在法治化方面再上层楼,助推营商环境赢得新优势。

  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优势,也被企业发展成效所见证。众所周知,在宁波特别是鄞州区,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集聚,已成浙江制造的特色现象。日前召开的“溯源新思想”鄞州理论研讨会上,笔者发现,与会专家在谈及这一现象时不约而同地提及,其背后的支撑正是法治化营商环境。因为这一特质,可以让企业真正做到心无旁骛,一门心思抓创新、拓市场。

  法治化是民营企业家的期待。笔者在走访中发现,很多民营企业家并不渴望“优待”,他们最渴望的反而是“一碗水端平”的法治公平。现实中,有的民企明明产品和服务更优,但在招投标、市场准入、融资支持等方面却面临更高门槛。法治是一把尺子,不会轻易随着环境、对象的变动而变动。用好这把尺子,社会预期才能避免大起大落。没有这样的环境,企业很难做大做强。缺乏稳定的环境,也会助长企业“赚快钱”等短期投机行为。

  如何进一步提升浙江营商环境中的法治化“含金量”,笔者认为起码有三个方向——

  提升立法水平。浙江早在2020年就出台了全国第一部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省级地方性法规《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今年以来,全国不少地方都在加快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条例。期待这些立法真正聚焦民营企业的痛点难点堵点,从法律上提出根治之策。

  良法还须善治。执行过程中须高效统筹立法与执法、司法等部门,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既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惩治、纠正,同时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一段时间以来,“准入难”“维权难”等问题困扰着部分民企,让一些民企在谋划发展时感到束手束脚。应该积极推动典型案例的公平处置,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全力构建新型监管机制,有效化解民企疑虑。

  政府积极作为。政府应把法治当成营商环境的最大公共产品来供应,以严密、严肃的法治思维进行决策和执行,坚定维护公平公正原则,避免朝令夕改,同时全力防范市场环境中的“破窗效应”,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发现一起严惩一起,让企业可以大胆参与市场竞争。鄞州区明确提出打响“政府服务不看人、干部帮扶不扰人、企业办事不求人”的营商环境品牌,让经营主体办事有效率、权益有保障、经营有秩序、成长有基础、情感有认同,最大限度激发区域发展潜力、创新动力、市场活力、社会创造力,受到当地企业的广泛认同。

  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是当前稳预期、强信心的关键举措。以良法善治为企业家稳定预期、提振信心,相信企业家精神会得到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动能会获得充分释放。


浙江日报 观点 00007 民企不求“优待”,只盼“一碗水端平” 2023-04-26 浙江日报2023-04-2600003 2 2023年04月26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