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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版:理论周刊

五方面着力提升乡村数字化治理水平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提出,要深入实施数字乡村发展行动,以数字化赋能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全面提升乡村数字化治理能力,对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意义重大。

  浙江乡村数字化治理已经取得显著成效,在农村电商、物流配送、农业智能化、村务管理和乡村旅游等多个方面都实现了数字化。但是,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今后,深入推进乡村数字化治理水平,必须强化以下几方面的建设:

  建立乡村数字化治理人才培养机制。第一,通过培训使村民掌握数字技能,针对不同类型村民实施不同的培训。第二,提升乡村基层干部的数字工作素养,围绕数字产业、数字治理、数字服务等,开展乡村治理应用培训活动。第三,建立农村数字人才输送机制,引导数字化人才向基层、向农村流动。第四,大力推广乡村治理数字化的优秀典型案例,如我省入围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县、省级数字乡村试点示范市县、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地区的乡村数字化治理的经验,都值得推广。

  加大乡村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第一,大力推进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智慧水利、智慧交通、智能电网、智慧农业、智慧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第二,加快推进大数据、区块链、应用程序接口、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和乡村治理领域的应用和示范,加强数字农业科技创新数据与平台集成与服务。第三,加快建设乡村数字化治理平台,包括信息发布平台、在线审批平台、公共服务平台等。第四,积极推动“一网通办”在乡村地区的进一步落地实施,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下沉到乡村,实现城乡数字服务均等化。

  完善乡村数字化治理数据管理制度。第一,打通基层政府各部门之间的“数据孤岛”,整合政务公开、精准扶贫、平安创建等方面的实时数据,为地方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第二,强化数据采集管理,做到安全采集、规范采集,重视数据的有效性和关联性。第三,制订数据管理规范,界定各主体在数据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制定数据管理人员考核办法,加强对农村数字化治理平台的数据安全保障。

  分步推进乡村数字化治理工作。第一,各村镇应根据各自的地理位置、人口规模、村民文化程度,分步推进实施数字化建设。各地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开展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设计符合自身实际需要的数字化场景。第二,增强数字政务的精准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加强应用场景培训,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第三,各地应立足自身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强化数字赋能,形成特色做法,切忌照抄照搬。

  建立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第一,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成立乡村治理数字化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工作专班和项目推进小组,确保领导有方、推进有力。第二,建立制度规范体系,出台数字乡村配套政策文件,结合各地发展实际和产业特色,制定标准规范。第三,建立数据资源整合机制。统筹涉农部门的完整数据,形成特色应用场景,实现农业农村信息一站式服务。

  【作者单位:浙江农林大学】


浙江日报 理论周刊 00007 五方面着力提升乡村数字化治理水平 2023-04-10 浙江日报2023-04-1000008 2 2023年04月10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