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里,探寻美好生活”创新案例征集公告
创新案例征集公告
为全景记录和展现我省上下坚定不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变为现实,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篇章的奋斗之姿和丰硕成果,即日起,浙江日报报业集团联合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杭州国际城市学研究中心、浙江省经济信息中心、浙江省社会科学院公共政策研究所等单位(智库),共同启动“在浙里,探寻美好生活”创新案例征集及全媒体主题宣传活动,优秀案例名单将在今年8月举办的论坛上发布。现将案例征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在浙里,探寻美好生活”创新案例政府篇
一、征集对象
全省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开发区(新区)。
二、征集内容
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坚定不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牢记“办实每件事、赢得万人心”,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全力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变为现实的创新实践和典型案例,重点分为以下类型:
1.创新发展型。坚持创新这个第一动力,强力推进创新深化,突出以更大力度实施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营造可持续创新发展生态,打造高能级创新平台,增强高质量发展韧性。
2.共享发展型。坚持改革这个关键一招,强力推进改革攻坚,让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突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大突破,增强公共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抓好就业、教育、社保、医疗、养老等群众牵肠挂肚的民生大事,认真做好群众切身有感的关键小事,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3.协调发展型。坚持注重发展的整体效能,着力提升协调发展水平,突出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探索先富带后富的发展路径,构筑未来社区、乡村新社区等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建设,在不断夯实人民幸福生活的物质条件的同时,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4.绿色发展型。坚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突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完善生态保护机制,深化美丽浙江建设,推进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共建共享“诗画浙江、美好家园”。
5.开放发展型。坚持开放这个必由之路,打造标志性对内对外开放成果,突出强力推进开放提升,实施“地瓜经济”提能升级“一号开放工程”,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主动融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强化陆海统筹、山海协作,以高水平开放促进高质量发展。
三、征集标准
1.真实性。案例必须来自各级党委、政府的创新实践,禁止虚构杜撰。
2.创新性。聚焦解决问题,方法有创新,工作有创造。
3.实效性。实践效果良好,得到人民群众的充分认可。
4.典型性。具有省域代表性、借鉴意义和应用推广价值。
四、征集方式
浙江省内各级党委、政府(含开发区或新区)自荐,或由有关协会、智库推荐。
“在浙里,探寻美好生活”创新案例企业篇
一、征集对象
省内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等。
二、征集内容
全省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等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新发展理念,坚守主业、做强实业,在做好自身创富、实现自身高质量发展的同时,担当促进共同富裕的社会责任,积极回报社会,共享发展成果的创新实践和典型案例,重点分为以下类型:
1.开拓创新类:自觉走高质量发展路子,着力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积极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自身贡献,助力创造美好生活的代表性企业案例。
2.数字化创新类:积极加快数字化转型,助推以数字经济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助力创造美好生活的代表性企业案例。
3.产业创新类:积极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通过优质项目引进、产品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等助推产业提质增效,助力创造美好生活的代表性企业案例。
4.共享价值类:自觉增强先富带后富、促进共同富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企业内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让企业发展成果更公平惠及全体员工,并积极回报社会,参与和兴办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的代表性企业案例。
三、征集标准
1.创新性。在探索产业、行业发展的新空间、新领域及企业运营模式、技术应用、项目实施等方面有特色、有亮点。
2.普惠性。企业社会责任感强,在扩大社会就业、增强职工获得感、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等工作中积极有为,促进共同富裕。
3.引领性。创新案例具有行业引领示范效应和可复制、可推广的重要价值。
四、征集方式
浙江省内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等自荐,或由有关协会、智库推荐。
参与上述两项案例征集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电子版:
1.《案例申报表》。(附2个申报表二维码,分政府和企业)
2.案例情况介绍。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案例概况。
(2)主要做法。介绍案例的主要创新举措和特色做法。
(3)典型意义。总结提炼案例的典型意义,突出可复制、可推广的应用价值。案例文稿应当主旨清晰、层次分明、资料翔实、语言生动,富有感染力,字数不超过3000字。
3.其他辅助支撑材料。包括案例相关图片(5张)、视频资料(3分钟左右);相关政府文件、领导肯定性批示、获得表彰奖励、主流媒体报道情况等。
4.推荐案例电子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3年5月30日。
5.推荐案例电子材料接收单位:浙江日报报业集团
联系人:陈老师 陶老师
联系电话:0571-85311249 13588865688
邮箱:zjrb057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