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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版:观点

警惕新型交通伤害“开门杀”

  陈进红

  所谓“开门杀 ”,就是突然打开汽车车门,致使行人或车辆经过时来不及反应,发生碰撞。看似小事,却暗藏“杀机”,严重时甚至会造成人员伤亡。

  近日,一起“开门杀”事件致人死亡,涉事女子被判刑,引起关注。案件被告人吴某在将汽车停放在泊位后未查看车后情况,突然打开车门,撞到正好从旁驶过的电动车,致使电动车驾驶人死亡。吴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新闻后面网友跟评如潮,反映出人们对“开门杀”现象的警惕和关注。

  随着近年来城市汽车增多、道路资源紧张,类似的“开门杀”事件频频发生,一些网络曝光的视频惨烈、惨痛,让人触目惊心,教训极其沉重。

  对于“开门杀”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针对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作出规定: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同时,对乘客行为也有明确要求,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虽有交通安全规则,有驾驶员培训要求,可现实中“开门杀”却屡“刹”不止。究其原因,是很多人还停留于习惯性认知,只是把这些行为看成“车德”问题,并没有认识到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严重,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现实中,除了让人猝不及防的“开门杀”,想必你还吃过很多司机“不计小节”带来的伤害:诸如夜晚会车开远光灯、抢道加塞、转弯变道不打转向灯、随意乱停车、雨天车子飞驰而过溅路人一身泥水……这些行为不但给他人造成不便,更存在引发交通事故的严重后果。

  很多人的“车德”和法律素养都该好好补补了。当然,这不仅是对机动车驾驶人员的要求,同样适用于非机动驾驶者和行人。比如,骑电动车的人在行驶中须注意速度,时刻保持安全意识,行人也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对于“车德”问题,不仅需要“软”引导,更需要法律“硬”约束。比如,在日本,不礼让行人的驾驶员或面临3个月以下拘役;在新加坡,闯红灯情节严重者将面临监禁。还有网友建议,对“无德车”就要零容忍,要像治理酒驾一样治理“无德车”。通过完善立法、加强执法和注重宣传三管齐下,才能培养交通参与者的规则意识。


浙江日报 观点 00007 警惕新型交通伤害“开门杀” 2023-03-23 25554583 2 2023年03月23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