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五大关系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刘树枝 编辑 章忻 李雅南
2023年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指出,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同志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枫桥经验”是浙江的“金名片”“常青树”“传家宝”,更是全国政法综治战线的一面旗帜。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笔者认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应准确把握“五大辩证关系”,使“枫桥经验”更具生机活力。
正确把握好以人民为中心与以维稳为主责的关系。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本质是为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维权是维稳的基础,维稳的实质是维权”。如果把维稳与维权两者对立起来,利用“高压政策”落实维稳措施,表面上好像“化解”了一些社会矛盾,实际上形成了“维稳怪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立足点和出发点都是为了人民,在中国式现代化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中,要始终坚持“群众想什么,我们就干什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突出位置,着眼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使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认同感。要采取“柔性维稳”措施,“钝化”社会矛盾和纷争。尤其是随着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要在正确处理维稳与维权的关系上狠下功夫,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丰富和创新基层民主协商的形式,畅通和拓宽民意诉求渠道,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的合法合理诉求,通过“诉源治理”等方式,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矛盾发生;通过抓排查抓调解,依法按政策一件一件化解重大矛盾纠纷;通过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协调、妥善处理各方面利益关系,防止因不依法办事、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引发甚至激化社会矛盾。
正确把握好以化解矛盾为重点与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模式的关系。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灵魂是创新。如果说60年前在“枫桥经验”诞生之初是改造“四类分子”的经验,改革开放后的“枫桥经验”是专群结合、群防群治、化解矛盾、综合治理、维护稳定的经验,那么新时代“枫桥经验”已经发展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新模式新经验。我们既要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基本精神,预防化解各类矛盾,又要重视构建具有浙江辨识度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2020年3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安吉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了解群众矛盾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模式运行情况时强调,“安吉县的做法值得推广”,为浙江探索完善县域基层社会治理“141”体系指明了努力方向、注入了强大动力。建设以县级社会治理中心为牵引的县域基层社会治理“141”体系,有利于推动实现社会矛盾“化解在县域”,有效形成了矛盾纠纷化解“136”工作格局,有利于搭建形成平安建设“综合体”,有利于逐步建成社会治理共同体,有利于综合集成数字赋能应用集群。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新征程上,要不断探索提升县域基层社会治理“141”体系建设理念和思路举措,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由省级负责制定县级社会治理中心建设标准,市级负责制定“基层治理四平台”标准,县级负责制定全科网格治理标准,统筹提升县域基层社会治理“141”体系实战水平。要按照共建共治的理念,优化党建统领网格智治机制,防止网格工作“行政化”。要协同推进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打造群众参与社会治理新的增长点。
正确把握好“四治融合”与群防群治的关系。新时代“枫桥经验”必须倡导综合集成和融合共治。依靠和发动群众预防化解矛盾,是“枫桥经验”的基本经验和做法,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治融合”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魅力所在。“四治”之中,“自治”具有基础性作用,自治是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内生力”。强化“自治”,就是注重发挥群众在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创新基层民主自治的方式方法,大力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把群众能够自己办的事交给群众,把社会组织能办的事交给社会组织,降低社会管理和服务成本,减少社会管理中可能出现的摩擦。“法治”具有核心作用,是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硬实力”。“法治”具有保障作用,强化“法治”,就是善于用法治思维谋划社会治理、用法治方式为社会“构筑底线”“定分止争”。“德治”具有教化作用,强化德治就是强化道德约束,规范社会行为,达到“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效果。要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德孝主题文化活动,立家规、传家训,引导人们讲道德、遵道德、守道德。“智治”具有支撑作用,可以有效推进“智辅决策”“智利服务”“智助司法”“智防风险”。
正确把握好“三防并举”与防控体系建设的关系。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核心是预防。长期以来,社会治安靠人防、物防、技防“三防”措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近年来,各地针对社会转型时期利益格局调整、心理失衡问题增多的现象,在推进人防、物防、技防的基础上,注重运用“心防”手段预防和管控社会风险,效果明显。作为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杭州市拱墅区拓展线上线下服务阵地,组建专兼结合人才队伍,创新长效化常态化推进机制,建成投用全国首个社会心理服务体验馆,首创社会心理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初步构建起以社会心理安全为目标,前端普遍服务、中端监测预警、末端精准干预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浙江省率先推广了这一做法,使基层社会治理方式从“三防”走向“四防”,从“四防”发展到构建社会风险防控体系。在县(市、区)层面,探索建立社会心理服务指导中心,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层面,在社区矫正、涉毒、精神障碍等重点人员相对集中、管理风险较大等区域,在综治中心内设心理服务室。以“我的心理谁做主”为主题,让群众在自我体验、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认知中,了解掌握心理调控方式方法。在部门层面,在公安、城管、信访、学校等重点单位设立社会心理服务点,做到经常性释压与及时性干预有机结合。同时,积极鼓励企事业单位、工青妇组织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在网上阵地层面,开发社会心理服务网站,开通社会心理服务热线,发布微信公众号,通过互联网、移动端,有效普及心理学知识,开展沟通疏导等心理服务,扩大社会受益面。
正确把握好突出“小治安”与创建“大平安”的关系。新时代“枫桥经验”是平安建设的有力抓手。“枫桥经验”源于“四类分子改造”,“枫桥经验”诞生之初,其目标是“捕人少、治安好”。后来,逐渐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2004年,在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的倡导下,浙江省委首次提出建设“平安浙江”的重大决策部署。2005年,习近平同志在《之江新语》中指出,“平安”,不是仅指社会治安或安全生产的狭义“平安”,而是涵盖了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方面宽领域、大范围、多层面的广义“平安”。由“小治安”到“大平安”,这是一次思想的飞跃、理念的升华。新时代新征程,面对世情、国情、省情的深刻变化,面对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我们要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紧紧围绕“大平安”的目标,不断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适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需要。要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摒弃单纯管制、控制的思维方式,改变疲于应付、被动应对的局面,更多地通过民主法治的方式、服务协商的形式,实现社会状态和谐有序、社会心态平和理性、社会创造活力充分迸发。要疏导社会情绪,化解矛盾纠纷,管控社会风险,激发社会活力,扩大“大平安”建设的成果,使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认同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作者为浙江省法学会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