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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版:观点

  地块的规划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书》为准,土地成交后的总价款中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地块竞买人资格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2023年3月27日(报名开始日)前仍欠交土地出让金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越城区外的竞买人在竞得地块后须在绍兴市越城区按本条要求注册设立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新公司独立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单独申请竞买的,如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需设立新公司,在申请报名时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新公司的出资构成,且竞得人在新注册公司中的出资比例必须在51%(含)以上;联合申请竞买的,报名时竞买申请人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联合竞买各方的信息和各方的出资比例,成交后,新设立公司中的出资构成必须与申请竞买时填报内容相一致。

  三、申请人数字证书办理

  如有意向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交易,请先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联合申请竞买的,联合竞买各方均需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

  办理数字证书请参阅“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使用帮助/常见问题”,服务电话:400-0878-198;受理单位: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D幢19层。

  四、出让资料获取

  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绍市自然告字[2023]11号《公开出让资料》。申请人可从互联网上下载获取,有意竞买者可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s://td.zjgtjy.cn/view/trade/index)进入绍兴市子系统,选择拟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即可浏览、查阅和下载本次公开出让相关资料。

  五、报名时间、竞买保证金交纳和竞价原则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3月27日上午9时至2023年4月6日下午4时前。

  (二)竞买保证金

  该地块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9580万元。竞买人竞买保证金应在2023年3月27日上午9时起至2023年4月6日下午4时前交纳到指定账户内(不得委托第三方代交),竞买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6日下午4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竞买申请人按规定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经网上交易系统确认到账后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三)竞价原则

  该地块出让起始价为47900万元,增价幅度为100万元或100万元的整数倍。设定房屋建设品质要求(具体要求详见地块项目开发建设履约监管综合约定协议)。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不设底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不得小于规定的增价幅度。

  以上时间未特别注明的,均以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土地出让价款的支付:自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之日起6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其中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含竞买保证金)。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拍卖交易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先竞买、后审查资格。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公开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对上述内容作充分了解,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申请,即视为接受。

  (三)竞得入选人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未按时办理受让人资格确认手续的,竞买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出让人有权对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另行出让。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入选人未按时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买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四)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竞得人须与镜湖新区开发办签订地块《开发建设履约监管综合约定协议》;与开发办下属平台公司签订《住宅房屋回购协议》。

  (五)该地块由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办下属平台公司整体回购6幢17层住宅,总建筑面积约3.842万平方米,总计回购约340套房和340个地下停车位,回购房价格为每平方米16800元、地下停车位为每只150000元。回购安置房其余各种配套附属设施等不再另行支付回购费用,其他要求详见《湖东JH-05-02X-42地块住宅房屋回购协议》。

  (六)该地块人防设施按易地建设并缴纳人防设施易地建设费。

  (七)地块内须根据电力公司要求设置10KV开闭所一座,服务于本地块及周边区域使用,建成后无条件移交电力公司。

  (八)地块内所有住宅均需设置封闭式阳台。

  (九)地块周边规划的市政道路由镜湖开发办在本地块竣工验收前完成实施。

  (十)地块位于地面沉降低易发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竞得人须填写《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治承诺书》,并按承诺书自觉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防治方案须报自然资源部门备案。

  (十一)地块在后续开发利用过程中,发现存在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风险的,应立即停止开发利用活动,采取防止污染扩散措施,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

  (十二)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该地块的合同定金,不再退还。其他竞买人所交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2个工作日退还(不计息),竞买人需凭本单位退款指示函及收款收据到绍兴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办理竞买保证金退款手续。竞买保证金必须退至原交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账户。

  (十三)对竞买规则和网上交易系统技术相关问题如有不明可咨询绍兴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对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如有不明可咨询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部。

  联系方式:

  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部:

  用地处:胡女士 电话:0575-88718153

  规划处:寿先生 电话:0575-88203615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55号

  绍兴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冯先生:0575-88051506

  陈先生:0575-85155751

  地址:绍兴市解放大道99号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301室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拍卖出让公告

  绍市自然告字[2023]11号

  经绍兴市人民政府批准,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于2023年4月7日上午9时,以网上拍卖方式公开出让镜湖新区湖东区块JH-05-02X-4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17日

  地块位置示意图

  中共浙江省委主管主办

  2023年

  第4期要目

  (邮发:32-46)

  □今浙论坛

  高水平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本刊评论员

  □领导要论

  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先行的

  精彩“三农篇章”/易炼红

  □本期关注 高水平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让“三农”金名片绽放异彩

  ——浙江高水平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综述

  /郏文纲 马跃明 袁 卫

  奋力推进高效生态农业强省建设/王通林

  让“压舱石”更加厚重

  ——浙江部分市县乡工作亮点特写

  /金朝丹 叶 慧 等

  做足做好“土特产”文章

  ——浙江部分乡村振兴优秀案例扫描

  /林安农 杨 晨 等

  广阔天地大有可为

  ——农村农业创业者谈乡村振兴

  /薄永明 金 靖

  在建设高效生态农业强省中提高包容性

  /叶兴庆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加快构建浙江特色现代财政治理体系

  /尹学群

  □经济

  让青年科技人才“轻装前行”/吕 悦

  □政治

  擦亮新时代“枫桥经验”金名片/刘树枝

  □文化

  文化礼堂点亮百姓精神家园/今 哲

  □社会

  筑牢除险保安的“前哨阵地”

  /叶 慧 吴富辉

  □生态文明

  “贝藻王国”凭啥站上世界舞台

  /郭媛媛

  □党的建设

  巩固提升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

  /颜新文 杜玲玲 孙 毓

  □专栏

  锻造更为主动的精神力量/辛 鸣

  □钱江漫笔

  有容乃大/桑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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