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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发放首批“取水贷”

  本报讯 (记者 邬敏 通讯员 樊文滔 王晶晶 陈韶文) 3月10日,丽水市水经济金融创新启航仪式暨首批取水权质押贷款签约仪式在景宁举行,莲都、青田、景宁3县(市、区)共获首批取水权质押贷款(下称“取水贷”)4485万元。

  景宁国控集团下属峡桥电站,通过取水权质押,顺利拿到景宁农商行授信贷款800万元,用于电站提升厂容厂貌、机电设备更新等,为丽水首笔取水权质押贷款。

  据悉,丽水市水资源总量、水质指数均居全省第一,拥有农村小水电站152座,总装机34.5万千瓦,年平均发电量10亿千瓦时,产值5亿元。“原先,水电企业普遍存在融资难、抵押贷款程序繁琐等问题,为此,我们和中国人民银行丽水市中心支行等部门合力,创新推出了‘取水贷’。”丽水市水利局相关负责人说。

  “取水贷”是指水电站通过取水许可证质押的方式从银行获取金融贷款,用于水电站增效扩容、技术改造等。简而言之,水电站企业以有效期内的取水权许可证作为质押品,银行根据企业许可年取水量、多年发电收入作为取水权证评估价值自行评估,满足条件的企业即可向银行申请贷款。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8 丽水发放首批“取水贷” 2023-03-14 25520797 2 2023年03月14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