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是优质营商环境的首要基础和核心内容
——访著名经济学家、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原院长刘迎秋教授
本报记者 李雅南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浙江在“新春第一会”上,也提出实现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大突破。
著名经济学家、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原院长刘迎秋教授表示,激发中国经济新活力,要鼓励支持民营经济、民营企业发展,帮助它们翻越“市场的冰山、融资的高山、转型的火山”,打破“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要做到这些,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是关键。“平等是优质营商环境的首要基础和核心内容。平等的本质是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和参与市场过程中所需要的各种条件获取、占有与支配等诸方面的纵向和横向平等,包括平等诉求、平等追求、平等要求、平等安排、平等对待、平等交换、平等竞争等。”刘迎秋建议,从三个方面发力,打造优质营商环境。
在行政和政务方面,避免制造新的不平等。目前,“新型政商关系”基本框架及其“亲”“清”体制机制已经初步形成,但一些举措是否符合规律、公平合理还有待商榷。各级政府要从尊重市场规律、市场规则的角度和高度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到既亲又清、亲而有度、无事不扰,既不偏爱、也不歧视。去年,为帮助企业应对挑战,浙江多地建立了政商常态对话机制,邀请不同规模、行业的企业代表共商良策。实际上,无论经济发展形势和趋势如何,与大、中、小型企业家保持常态化的平等对话与平等商讨,都有利于国民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在法治和法务方面,做到公平对待、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难免遇到或产生各种矛盾甚至纠纷。在运用法律和法治手段进行纠纷调解和处理的过程中,要坚持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法律责任平等,防止少数人抓住民营企业的一些轻度触法行为或过失不依不饶甚至敲诈勒索,警惕少数人通过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坑害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于3月1日正式施行。据不完全统计,2020年以来,浙江审议通过了10余部与民营经济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构成了一套较为完备的法律体系。今后,浙江更应在严格规范行政行为、完善审慎监管机制上走在前列,用法治为各类市场主体保驾护航。
在人文和思想观念方面,进一步营造更加平等友爱、合作共赢的文化氛围和社会风气。要继续弘扬浙江人崇尚勤劳致富、勤奋致富、创新致富、助人致富、合作致富的优秀文化,继续全力鼓励民营企业家通过辛勤劳动、合法经营、创业创新和创造迈向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浙江是中国民营经济的重要发祥地和创新发展高地,素来强调“义利并重、工商皆本”“尊商、重商、爱商、护商”,一向崇尚团结互助、合作共赢。浙江人要继续保持和进一步发扬“有难,大家同当;有苦,大家同吃;有需求,大家都去帮”的优良商业文化和社会风尚,并由此创造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辉煌。
民营经济是浙江发展的金名片。民本多元是浙江经济一个重要标志和突出特点。相信,浙江人将在继续坚持和发扬以民为本、以民为基、以民创为创新发展源头的现代化进程中,营造以平等为首要基础和核心内容的优质营商环境,并由此更好地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谱写全面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的浙江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