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的村年经营性收入超80万元
湖州多举措鼓起村级“钱袋子”
记者 叶诗蕾
本报湖州2月27日电 (记者 叶诗蕾) 记者27日获悉,截至2022年底,湖州市村均年集体经济总收入达351万元,其中年经营性收入80万元以上的村占比达85%。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绝非一日之功。从2012年起,湖州连续实施6轮村级集体经济“强村计划”,通过组建强村公司、发展“飞地”项目等举措,不断鼓起村级“钱袋子”,探索强村富民新路径。
站在崭新的长兴聚新投资有限公司循环经济产业园门口,长兴县太湖街道王浜头居民区党总支书记周炳华感慨万千。5年前,这里还是一片荒地,如今已建起2.4万多平方米标准化厂房,吸引15家企业入驻。这是太湖街道统筹谋划的六村联建项目。“我们有土地指标,兄弟村有资金,看准这里毗邻开发区的发展优势,大家抱了团。”周炳华说。依托这一强村孵化器,王浜头2022年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达379万元,比5年前翻了一番。
借助抱团发展,越来越多的“小个子”村正成长为“大块头”。湖州在新一轮“强村计划”中明确,支持区县或乡镇统筹,依托产业平台、特色小镇、小微企业园等优势区块,通过“土地+资金”“强村+弱村”等多村联建形式,大力发展“飞地”经济。目前,湖州已投入运营“飞地”抱团项目118个,覆盖662个行政村,实现村均增收近30万元。
在“强带弱、弱抱团”的基础上,如何进一步增强集体经济内生动力?“强村公司”正成为激活湖州村庄“自主造血”的新引擎。据统计,湖州已组建“强村公司”306家,村均年经营性收入超过175万元,集体分红20万元以上。
前不久,德清莫干山脚下的五四村热闹了起来,房车公园、陶艺体验馆等景点不时传出游客的欢笑声。近年来,五四村以“整村景区”为定位,积极探索“企业+村集体+村民”村庄经营新模式,联合县文旅集团成立了德清五四文化旅游实业有限公司。“有了‘强村公司’,不仅村庄越建越美,每年还有景区收入分红,大家都羡慕我们村呢!”村民曹春凤笑着说。
为进一步巩固村集体经济发展成果,湖州还在财税支持、土地保障、金融服务等方面出台细则,对符合要求的村集体项目给予补助、贴息等支持,并做好“三资”监管,推动村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